4月10日中午12時10分,南京大屠殺倖存者李秀英名譽損害案在東京高等法院二審勝訴。法庭維持一審“鬆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女士名譽損害賠償金150萬日元”的原判,但同時也駁回了李秀英要求對方在媒體上公開道歉及提高賠償金額的訴訟請求。這是有關南京大屠殺的首起名譽權官司。
得知勝訴消息後,記者來到李秀英家拜訪了這位老人。李秀英今年85歲,看上去精神不錯,臉上的傷疤卻依然很刺眼。看到記者來,她從椅子上顫巍巍地站起來迎接,帶着笑意的臉告訴我們她心情很好。她表示這次勝訴不僅僅是她個人的勝利,也是全南京人、全中國人的勝利。
談到勝訴的原因,老人指着臉上的傷疤說:“他們(被告及其日本右翼勢力)說我是假的,這(傷疤)怎麼可能是假的呢?傷疤就是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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