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與浙江人本集團、萬向集團、慈興集團等53家生產出口球軸承企業收到了來自美國方面的信息:中國出口的球軸承沒有使美國產業遭到實質性損害,中國球軸承傾銷案不成立,中國產品可以繼續以正常關稅出口。中國機電商會權威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認爲,這意味着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在美國遭遇的首起反傾銷訴訟案歷時14個月,以中國應訴企業取得完全勝利而告終結。
一、赴美應訴
2002年2月13日即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第64天,從大洋彼岸傳來消息:美國託林頓軸承公司、鐵肯姆軸承公司等美國軸承行業企業,通過美國軸承製造商協會(ABMA)同時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和美國商務部(DOC)提出申請,認爲中國球軸承在美國市場以低於正常的出口價格銷售,對美國相同產品的產業造成實質性的損害。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相關法律規則和美國1930年關稅法修正案之有關規定,要求對中國銷往美國的球軸承產品及其零件進行反傾銷調查。
美方起訴的企業涉及我國28個省、市、自治區的274家生產企業和進出口公司,江蘇、浙江、上海一帶的涉案企業尤爲衆多。涉案金額高達3億多美元。
中國機電商會深感事態嚴重。2002年2月28日,緊急召集軸承行業80多家骨幹企業會聚杭州商議對策。會上,已普遍接受過世貿組織規則知識培訓的各企業代表,就如何應對這起反傾銷訴訟案件積極獻計獻策,一致認爲應該赴美國正面應訴。會後,中國機電商會派出精幹力量迅速飛赴美國,選聘應訴律師,拜會美國政府和行業協會,約見美國生產商、進口商與對反傾銷調查持反對意見的ABMA成員,爲正面應訴做了大量前期準備工作。
二、阻止立案
按照美國法律,美國商務部在接到反傾銷調查申請後,要對反傾銷調查是否予以立案進行評議。爲此,我方決定充分利用美國法律規定,先在阻止立案上做文章。
在仔細分析了ABMA的調查申請書後,我方根據美國關稅法和聯邦記事法典規定,向美國商務部提出要求美國商務部駁回ABMA的立案申請。
然而,根據ABMA提供的有關材料,美國商務部認定ABMA具有提出反傾銷調查申請的資格,決定對來自中國球軸承以低於正常價格銷售的傾銷行爲予以立案調查。
收到ABMA調查申請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也於2月13日開始就美國國內行業是否因來自中國球軸承和零件的進口而受到實質性損害、實質性損害威脅或者對在美國內建立該行業產生威脅的問題進行調查。
三、據理抗辯
ABMA在遞交的調查申請中認爲,中國球軸承的傾銷行爲已經給美國球軸承工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或者實質性損害威脅。
與之針鋒相對,2002年4月,我方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鄭重提出書面抗辯,陳述了中國出口球軸承沒有造成美國產業損害的三條主要理由:
一、美國軸承行業不景氣的根本原因,是“9.11”以後美國經濟蕭條、市場疲軟,由此帶來用戶對球軸承需求量的銳減;與中國球軸承進口沒有太大的關係。
二、無論是生產技術還是產品檔次,中國目前生產的球軸承與美國本土生產的產品的距離還相當大。
三、美國軸承主要採用英制式,中國生產的則基本上是美國企業不生產的公制式軸承。
三條理由,理直氣壯,條條擊中美方要害。連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也不得不在初裁判決書中承認“本次調查的初裁階段有很多證據顯示,受調查產品有可能未對美國內行業造成損害”。但是,由於五位委員的投票結果爲3∶2,2002年4月2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還是作出初裁判決:本次反傾銷調查將繼續進行。
四、鬥智鬥勇
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調查同步,2002年4月10日,美國商務部第一次發放問卷。在中國機電商會的組織下,我方共有21家企業積極填寫了問卷。在此基礎上,美國商務部抽取浙江新昌皮爾軸承有限公司和萬向集團公司等兩家企業作爲抽樣的強制答卷方。由於中國出口美國的球軸承主要是小軸承,而皮爾和萬向生產的都是大軸承,經我方據理力爭,美方後來又增加以生產小軸承爲主的寧波慈興集團作爲抽樣企業。
按照中國加入世貿議定書之規定,今後十五年之內中國經濟處於轉型期。這意味着在反傾銷調查中,除非中國企業申請市場經濟地位,否則按照非市場經濟論。爲體現中國企業的出口活動完全是按市場經濟規則運行,而並無政府幹預色彩,我方主動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條文作爲附件提交上去,以此來證明中國法律保證公司企業的自主經營、獨立覈算。另一方面,也通過提交各種貿易往來的文書和公司企業章程,來證明企業進行合同談判和確定售價方面的獨立性和人事任免上的獨立性。
我方的策略得到了回報。美國商務部接受了我方提交的答卷和材料,認爲確實從法律上和事實上證明了中國軸承生產出口企業不受政府控制。因此,共有45家提交SECTIONA答卷的企業被DOC授予了獲取加權平均稅率的資格。
經過長達140日的調查,2002年10月15日,美國商務部公佈了初裁結果:三家抽樣企業皮爾、萬向和慈興的單獨稅率分別爲2.39%、2.50%和2.32%;45家中國企業的加權平均稅率爲2.41%;其他所有未參與本次調查的中國企業稅率爲59.3%。美國商務部向海關發出指令,要求從即日起對來自中國的球軸承產品按上述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我方不服初裁結果,要求美方進行終裁。2002年底,美國商務部派官員前來中國,對皮爾、萬向和慈興三家公司進行了實地核查。2003年2月27日,美國方面公告了反傾銷調查的終裁結果:皮爾、萬向和慈興的單獨稅率分別爲8.33%、7.22%和0.59%;45家中國企業的加權平均稅率7.80%;其他未參與本次調查的中國企業稅率仍爲59.3%。
五、終獲全勝
圍繞球軸承的較量山重水複。現在,繼續應訴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產業損害調查已成爲本案取勝的最後機會和惟一出路。
2003年3月6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球軸承反傾銷調查產業損害聽證會。中國機電商會與應訴企業帶着最新的數據報告提前趕往華盛頓與律師會合,準備聽證材料。聽證會上,我方律師在深入闡述初裁階段觀點的基礎上,亮出了幾大嶄新的論點和證據:
一、根據美國2002年最新的企業年報顯示,包括託林頓軸承公司、鐵肯姆軸承公司等在內美國幾大軸承巨頭的銷售和利潤在增長,資金狀況良好,沒有任何產業受損的跡象。
二、中國經濟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對軸承產品需求大的汽車等行業呈現繁榮景象,軸承產品的內銷市場供需兩旺。
三、加入世貿後,中國軸承市場對世界的開放程度有目共睹。據統計,2002年,中國軸承產品的進口金額與2001年同期相比增幅超過30%;而與2001年相比,2002年中國軸承產品出口的數量增幅不大,出口價格也並不低。
四、目前,美國一些跨國公司已趨向經營全球化,他們在美國生產中高檔球軸承,在東南亞國家設立分支機構生產低檔產品。在中國質優價廉產品的競爭衝擊下,他們的低檔產品陸續失去了在美國低端市場的份額。這是ABMA部分成員挑起本次反傾銷調查的真正目的所在。
理直方能氣壯。在我方的雄辯之下,ABMA代表提出的理由顯得是那樣的蒼白無力。無奈,只得老調重彈,而後草草收場。
4月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舉行了最終裁決聽證會,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代表以4∶0的絕對票,認定中國球軸承對美國軸承工業沒有造成任何損害,判定中國輸入美國球軸承傾銷案不成立,所有中國生產的球軸承類產品將能繼續以正常關稅對美出口,美國不能向中國企業加收任何反傾銷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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