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描述“成人生活”的小禮品上,明明標註了“少兒不宜”,可昧了良心的店主居然不分對象,賣給了上學的學生。
昨天12:00,記者來到河東區富民路上的一家禮品店。店內的貨架前,圍攏着幾名穿着校服的學生。他們一邊竊竊私語,一邊對貨架上的一組禮品指點着。一名只有10來歲的小男孩拿起其中一件禮品,走到女店主跟前詢問價格。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後,這名學生欣喜地買走了這件禮品。
走到近前,記者發現這是一組禮品,共有6件,分別演示了從脫衣服到“夫妻生活”的全過程。“主人公”是兩個憨態可掬的卡通人,只不過頭部變成了可愛的動物造型,禮品正面粘貼的“少兒不宜”很醒目。從店主口中得知,這種禮品分爲大小兩個規格,售價從每件10元到30元不等。剛纔小男孩買走的那件,是最後一件描述“夫妻生活”場景的。這種禮品不但許多青年人喜歡,而且很受學生們喜愛。最多時,光賣給學生,每天就能賣出去10多件,有時還出現了斷檔。
--細節·細說
商家不應賺“昧心錢”
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組織多名有經驗的淫穢物品鑑定專家,對這組禮品進行了現場鑑定。發現雖然小動物姿態比較曖昧,但尚不屬於淫穢物品,准許在市場銷售。但既然產品上標註了“少兒不宜”,商家在銷售時,就應該注意銷售對象。把這些商品賣給學生實在有些不妥。
南開大學社會學系的張凱先生說,這種商品隱晦地描述了“夫妻生活”的場景,對於涉世不深的學生來說,其影響不言而喻。商家的銷售行爲也是一種社會活動,其行爲應該對社會的發展構成積極的作用,應該建立在正確的社會道德基礎上。如果商家僅因爲蠅頭小利,給社會造成負面影響,賺的就是“昧心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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