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專稿:“大夫,我的手術什麼時候做呀,這點小意思您先收下……”,多年來,醫院裏患者送紅包,醫生要紅包,手術室門前的“紅包”現象已見怪不怪了,甚至已經在患者周圍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勢”:不送紅包什麼手術也做不好。記者在採訪中就曾經耳聞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外地人到天津某醫院就診,住院後遲遲沒有得到手術通知,經同室病友指點後才知道,這裏也有一定的“行規”。不得已,他列出了清單:給某院長500元,某大夫400元,其他人300元,麻醉師100元,再加一條“555”煙,總共1400元。這一招果然奏效,轉天,這位外地人的病歷就上了醫院的術前討論會,手術如期進行。“紅包”現象在社會上爭議很大,有人說送紅包是“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患者圖的是心裏踏實;也有人說這是醫院亂收費的一種現象,長此以往必定敗壞醫務工作者的名聲。可不管怎樣,今後無論是醫生還是患者,如何對待“紅包”都將“有章可循”了。
主管部門:十項規定嚴查“紅包”現象違反就下崗
記者近日從天津市衛生局瞭解到,從4月1日起,天津市衛生行業執行新的“醫務人員不準收受‘紅包’、‘回扣’的規定”。規定中十項內容加大了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的治理力度。同時,全市執業醫師將簽署“醫師自律倡議書”,共同形成文明行醫的行業風尚。
天津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愈在接受本網記者採訪時說,今年市衛生系統將把人民羣衆關心的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回扣”問題,作爲全市衛生行業糾風的重點,着力解決發生在老百姓身邊、嚴重損害羣衆切身利益的醫療服務拿“紅包”、吃回扣、收受商業賄賂等行爲,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通過制度建設,提高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取信於民。
張愈說,新的規定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實行退還上繳制度,醫務人員收到“紅包”應當立即退還病人,因特殊情況不能退還的,在24小時內應報告給醫院糾風部門,由醫院糾風部門在一週內告知並退給病人。不能退還的,上繳醫院作爲病人醫療費用或醫德醫風獎勵基金;沒有正當理由逾期不告知、不上繳者,視爲收受“紅包”,其所在單位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理。
據瞭解,該規定中十項內容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實行索要制定了嚴處制度。對暗示索要“紅包”的醫務人員,一經查實,其所在單位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記過以上的行政處分;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師法》的規定給予責令暫停6個月以上1年以下執業醫師活動的處罰,情節嚴重或者造成重大影響者吊銷其執業證書。對公開索要“紅包”的醫務人員,其所在單位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記大過以上直至開除公職的行政處分;衛生行政部門依據《醫師法》的規定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對醫療機構內居間介紹醫務人員索要、收受“紅包”和以醫務人員索要、收受“紅包”爲名從中截留牟利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同醫務人員索要、收受“紅包”一樣給予行政處理。
張愈說,在嚴肅查處收受“紅包”“回扣”者的同時,天津市衛生行業大力實行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培訓、醫德規範告知、術前談話公開、醫德醫風責任書和誡勉談話等制度,比如,在崗人員每年每人接受職業道德培訓不得少於24課時;新上崗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不少於4課時的職業道德培訓並考覈合格,未經培訓或考覈不合格者不得上崗執業。天津市衛生行業將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的治理還將納入醫療機構各級領導、負責人任期目標責任制考覈範圍,對疏於管理、實名舉報拒不調查處理和逾期不辦理者,逐級追究領導責任。
醫生:醫務勞動應有合理補償,但不應是紅包
說起紅包,有些醫生的第一反應就是,在目前的條件下,醫生的收入水平與其學習及工作中的付出不成正比,作爲他們勞動的一種補償,紅包並非不道德的,而是他們應得收入的必要補充。對於醫生該不該拿紅包,有醫生認爲,作爲一種勞動報酬,可以心安理得地接受;也有醫生認爲,紅包是一種社會普遍現象,社會輿論沒必要專門針對醫療領域,其中更有醫生抱怨,在紅包問題上醫生受到了“苛刻”的待遇。採訪中,天津市黃河道醫院的一位從事多年一線工作的主任醫師方大夫向記者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方大夫說,目前,醫生收入與勞動付出不相配是紅包現象的主要原因,如一位從醫三十多年的教授,工資才690元;醫院收費低,在歐美國家多則上萬美元的一次婦科手術國內收費才千餘元。有的醫院改善醫務人員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的能力不足。醫護人員加班、超時勞動補貼極少,醫生往往一天要作好幾臺手術,而下了第一臺手術往往顧不上吃飯就要上第二臺。此外,由於醫療服務依然呈現出結構性短缺。看名醫、住院、手術都還困難。從短缺經濟學規律來看,必然導致走後門,送紅包。第三,因社會收入不平衡,而醫院服務又具有壟斷性,因而容易出現藉機索要紅包的現象。第四,由於制度與法規不健全,沒有強有力的社會監督和法制約束。對紅包現象,雖然新聞媒體時有曝光,但多查無實據。沒有明確界限,處理難以“量刑”,管理者無從下手,再加上收入偏低的現實,發現了,多數也不了了之。所以,紅包現象在今天已極其普遍,甚至已經公開化。
“當然,對患者送的紅包,有的醫務人員堅決不收。可後來發現,你不收,患者及親屬不放心,從醫學心理學角度上看,這是不利於治療的。以後,索性收下,讓他們放心,治療之後,或直接,或通過組織將紅包退還本人。這樣的醫務人員也不乏其人。”方大夫如是說。
據記者瞭解,黃河道醫院已多年未出現過醫師索要紅包的現象了,在患者們中口碑極好。在醫院的大門口,記者發現,一塊寫有“嚴禁索要紅包,收一罰十”的牌子赫然地立在那裏,醫患雙方心明眼亮。
患者:送紅包爲治病,但手段不一定合理
記者在醫院採訪時,隨機訪問了幾位患者,瞭解了究竟患者對“紅包”現象是如何看待的。採訪中,有的患者認爲,送紅包已是一種不可抗拒的社會潮流,似乎已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行規”;有的患者對送紅包“投贊成票”,覺得這樣有利於治療;也有的患者送的極不情願卻又萬般無奈,疾病“思醫”不送不成。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患者送紅包大致有這樣幾種心態:
正常感激型:感激大夫治好了自己的疾病,出於對大夫勞動的辛苦,送物者有,送錢者也有,且都在治療結束之後。這種現象過去較多。主要目的是指聊表心意。
萬般無奈型:此類比例較大,送紅包者多數處在一種被動的心理狀態。認爲不花錢,便不會有好大夫,不給好處,大夫不經心,送紅包等於花錢買保險,圖安全。有些患者經濟上難以承受,心理上也不情願,但不得已而爲之。
虛榮排場型:常常以圖虛榮要面子爲心理內驅力。小病、常見病也要請名醫,大顯其派頭,出手闊綽,這類人多屬大款。也有極個別經濟條件不佳者,打腫臉充一次胖子。
跟隨大衆型:有的患者聽說同屋病友給大夫送了紅包,便千方百計地打聽關鍵大夫的家庭地址,在病友中間瞭解送什麼好,送多少,然後登門“拜訪”,你送我也送。
公款送禮型:此類人多是有一定身份或權力,以個人名義慷國家之慨,對關鍵大夫表示禮儀問候,顯示其身份與權力。
專家:紅包現象緣於醫患誠信危機
在醫患雙方對“紅包”現象的說詞中可以看出,“紅包”作爲一種觸之無理,缺之難爲的“灰色”行爲長期在醫患雙方若隱若現的操作下進行。“紅包”現象的根源究竟在哪裏?記者爲此走訪了市衛生局醫政處的有關專家。
醫政處的郭宜鵬向記者介紹說:“‘紅包’現象氾濫的根源在於如今醫患之間已經出現了一種信任危機,有些患者認爲如果不送,可能就找不到好醫生;有些患者則認爲大家都在送,我如果不送,醫生可能會對我治療不利,但是醫患之間原本就應該是一種誠信關係。”
郭宜鵬說,天津某醫院一醫生曾因收受患者家屬紅包,最近被吊銷醫師執業證書。這是天津市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以來,首例因違法收受患者紅包而被吊銷執業醫師證書的案例。此事在社會上公佈後也引起了患者的好評如潮。可見,“紅包”頑症是長期以來患者們所深惡痛絕的。但應該提到的是,在“執業醫師法”頒佈之前,人們是從道德的要求對醫療界的紅包現象是作出否定判斷的,判斷的邏輯前提是救死扶傷是醫院的天職。但道德要求不同於法律要求,也就是說,根據我國的現行法律,只要沒有禁止性的規定,就不能追究其法律責任。好在“執業醫師法”規定“醫師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衛生主管部門才得以找到嚴肅處理上述問題的法律依據,制定出醫務人員不準收受“紅包”的嚴格規定及具體實施措施。
中國有句老話“求醫問藥”,人們看病一直是在“求”,這種思想導致很多醫生不能從根本上把患者看做“上帝”,沒有樹立正確的服務意識。對此,郭宜鵬說,一些醫院的醫德醫風狀況的確存在不盡如人意的地方,醫療服務意識較差以及個別醫護人員服務態度差,責任心不強,甚至收受“紅包”,是造成醫患關係不和諧的一個重要原因。從患者一方來講,不少人對醫療的複雜性、不確定性認識不足,以爲到了醫院,出了錢,必須治好病,尤其不能接受“人財兩空”的事實。這就是醫療技術與患者求醫期望值之間存在着矛盾,患者希望醫生能妙手回春、藥到病除,但實際上卻不能完全如願。在醫學上,不同的疾病治療目的不同,有的疾病治療目的就是治癒,如:骨折等外傷,而腎病、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一般是以緩解、控制爲治療目的,癌症等一些重症則是以減少病人痛苦爲治療目的。很多患者由於對醫學不瞭解,一旦治療效果不明顯,就誤以爲“禮”沒到病難治,造成醫患雙方的“尷尬”結局。
郭宜鵬認爲,改善醫患關係,增強醫生和患者及家屬彼此信任感是,注重雙方的交流。同時,一方面醫院要加強行風和職業道德建設,提高醫護人員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責任意識,努力使絕大多數患者滿意。尤其是,醫院要更加註重患者的知情權,在醫患間形成“有事共商量”的協約式關係,增加醫療服務的透明度,樹立“以人爲本”的工作理念。另一方面病人及其家屬則要學習和增加醫學知識,與醫護人員攜手戰勝疾病。要解決紅包問題,首先要調整醫療服務收費,使醫院有能力提高醫務人員的收入,改善醫務人員的工作生活條件。在提高醫務人員收入後,紅包現象如果依然會存在,這就需要靠法制手段,加強社會監督。(北方網記者/劉雁軍 漫畫/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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