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那個意亂情迷的夜晚,嬌滴滴的未婚妻突然呈現出男兒身時,不可抑制的憤怒使未婚夫喪失了理智,舉起了手中的刀……
天上掉下個“林妹妹”
1998年夏天的一個傍晚,瀋陽市某公園門前很多人在納涼。
快到而立之年卻一直沒有婚娶的李力剛一個人出來遛遛。忽然,一個坐在臺階上身穿白色套裙的妙齡女子吸引了李的目光。見李力剛一直盯着自己,這個女子嫣然一笑:“你好!”二人隨即攀談起來。
夜深了,兩人依依惜別,約好明天再見。
租房同居
不久,李力剛和琪娜正式確立了戀愛關係。在李力剛的一再要求下,琪娜上門拜見“公婆”了。琪娜也三天兩頭來看望老人,忙裏忙外,儼然一個標準兒媳婦。但是,當李家提出結婚時,琪娜卻以種種藉口推脫。
1998年11月末,李力剛租了一套房子,和琪娜做起了“夫妻”。
“貞潔女子”竟是男人
剛開始同居的日子,李力剛多次提出非分要求,均被琪娜義正詞嚴地拒絕了。“我的未婚妻真是一個貞潔的好女人!”李力剛深深慶幸。
1998年12月的一個深夜,李力剛趁琪娜睡着了,再次來到琪娜的牀前。當他動手脫琪娜的衣服時,琪娜驚醒了。李力剛不顧琪娜的反抗,強行扯下她的衣物。令李力剛大吃一驚的是,琪娜居然是個男人!
“力剛,你聽我解釋,我從小就喜歡打扮成女孩子……”
這時的李力剛聽不進任何話了,巨大的羞恥感緊緊攫住了他:“我李力剛居然和一個男的處了半年的對象!我還把他當寶貝!我還幻想和他結婚!”憤怒的李力剛抓起桌上的一把刀,刺向了琪娜……
看見琪娜流了一地的血,李力剛害怕了。他一面給父母打電話,讓他們送琪娜去醫院,一面到公安機關自首。琪娜最後因爲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2002年初,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因爲琪娜男扮女裝有過錯在先,李力剛有自首情節,故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記者附言:因爲琪娜已經死去,我們無法探詢他爲什麼要男扮女裝,而且還要和李力剛“同居”,但這件事對李家來說,無疑是個致命的打擊。如果李力剛能在與琪娜“同居”之前堅持見見“她”的家人,或是在沒有領到結婚證之前,不那麼“前衛”的租房同居,也許,就可以發現琪娜的真面目,還有,如果在發現琪娜“祕密”的時候,李力剛能冷靜處理……。(文中人物爲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