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婚紗影樓,但靠近街邊的櫥窗裡卻擺上了女性的全裸照片招徠顧客,引得路人紛紛駐足觀看、議論紛紛。
在沈陽市皇姑區岐山中路上,一個婚紗影樓櫥窗正對著一條繁華的馬路,櫥窗內一幅半米多高的女性全裸照片掛在顯眼處,照片中的女性全身赤裸側坐在臺子上,暴露的『兩點』清晰可見。可能是自己也覺得『不好意思』照片中的女『主人公』也嬌羞地低著頭。
經常在此路過的張先生認為,從表面上看這樣的照片應該屬於藝術攝影,但明晃晃地擺在大街上還是有些不妥當。
在附近居住的李大娘態度則非常鮮明:『這種照片像什麼話,挺大個姑娘光著身子,還擺在大街上,孩子看了多不好。』
采訪中,記者親眼看到一個中年男子邊走邊往櫥窗裡瞧,一不留神一頭撞在了人行道旁邊新栽的小樹上。
隨後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這種廣告應該屬於『殿堂』廣告。對於這種裸露的廣告,『廣告法』上並沒有作出相應的規定,僅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第七款第五項規定對於『有損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廣告』將要對廣告當事人予以處理。但對於廣告中所涉及的具體裸露的尺寸並沒有嚴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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