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SARS疫情影響﹐臺“內政部”日前曾允許在臺停留時間屆滿的大陸配偶﹑高科技人士及越南配偶﹑僑民延長居留至四月三十日﹐但因SARS疫情至今仍在大陸﹑越南等地蔓延﹐基於防疫考慮﹐臺“內政部”決定將此類人士在臺居留時限再次延長至五月三十日或五月三十一日。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入出境管理局”昨晚發佈新聞稿稱﹐爲持續加強SARS防疫﹐以探親﹑團聚事由來臺的大陸配偶﹐在臺停留期限從原先延期至四月三十日﹐再度延長爲五月三十一日及五月三十日﹐無須申請延期。
長期在臺研究的大陸科技人士逾期在臺﹐欲申請延期停留者﹐則須由“境管局”視個案辦理。
至於大陸配偶於本案展延停留期間﹐其所持有大陸地區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效期將屆或逾期者﹐“境管局”稱﹐將由海協會繼續協調﹐基於人道及防疫考慮﹐請大陸方面通案從寬辦理相關證件效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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