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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脈管炎的肖先生到瀋陽市工人醫院治療,病情不見好轉反而加重,在醫院醫務人員無意的談話中,肖先生才知道,自己用的藥是假的。之後,肖先生病情逐步惡化,不得不截肢。最近,經藥監局檢查,該藥品不合法。痛苦的肖先生近日向記者講述了他的這段經歷。
患者:聞藥治療後截肢
肖先生告訴記者,大約在10多年前,他雙腿就患上了脈管炎,尤其左腿更嚴重一些,但是並未影響工作和生活,儘管他看過一些中醫吃了不少藥,但未能痊癒。2001年8月,他通過媒體廣告找到了瀋陽市工人醫院的脈管炎專科。接待他的是彆着主任醫師胸卡的楊醫生和趙醫生,兩位醫生向他介紹了治療方式,“是中西醫結合,用趙醫生的父親研製出來的‘趙氏脫疽丸’配合消炎藥,效果非常好,治一個好一個。”肖先生相信了便開始治療。這種只有拇指大小的“趙氏脫疽丸”,剛開始趙醫生要價每丸300多元,經講價爲180元一丸。治療時把藥放在炭火上燻烤後吸聞,每天一丸,每次50分鐘。用藥開始後,肖先生馬上就有不適症狀。頭疼、太陽穴跳、四肢無力,有時還嘔吐。大夫說,這是因肖先生休息不好,還告訴他,聞藥時嘴裏必須含水,不然會牙齒脫落或口腔潰瘍。過了10天左右時間,肖先生感覺病情愈來愈嚴重,左大腳趾開始發黑,這時醫生建議他做手術,說不會有不良後果,頂多對二腳趾有點影響,也沒什麼事。
8月16日,肖先生迫不得已做了手術。術後第二天換藥時,肖先生髮現左腳全黑了,非常不解,可兩位醫生卻說沒事,繼續用“趙氏脫疽丸”治療,豈知越來越嚴重,肖先生便於2001年9月6日轉到遼寧省人民醫院。檢查後結果爲,左腿動脈閉塞,必須截肢。權衡之後肖先生做了人工血管搭橋手術,看病情還有沒有發展。2002年10月,肖先生病情惡化,只好從左腿膝下100毫米的位置做了截肢手術。
藥監局:檢查發現藥物不合法
氣憤的肖先生找到瀋陽市工人醫院要求賠償,得到的答覆是醫院從來都是這麼治病的,肖先生腿的病情就是這樣。但是治療期間,肖先生無意中曾聽醫院的醫生說給他用的藥是假的,另外他也很懷疑自己用的藥,既無說明、又無生產日期,廠址在營口,而生產批號是本溪的,藥盒上還印着趙醫生的照片。爲驗證真僞,當時他偷偷留了一盒藥。今年4月份,肖先生讓兒子把藥送到了瀋陽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稽查執法人員立即到瀋陽市工人醫院執法檢查,在診室找到趙大夫時,趙大夫稱自己是患者,被肖先生的兒子當場認出。執法人員檢查中發現,這位趙大夫沒有醫師執業證。瀋陽市藥監局稽查大隊一中隊的崔隊長告訴記者,“趙氏脫疽丸”屬於製劑,同市場上銷售的“準”字號的藥品不同。按國家藥品管理的有關規定,醫療機構在藥品管理機關申請取得生產製劑許可後,成品只能在醫療機構內按醫生的處方給患者使用,不得對外銷售。這個“趙氏脫疽丸”生產的地點在營口,而藥盒上標註的是本溪的批號,這顯然是違法的,具體情況,還得進一步調查。
醫院:暫時不能下結論
4月18日,瀋陽市工人醫院的張院長接受採訪時說,楊醫生是本醫院的醫生,並持有醫師證。那個肖先生所說的趙醫生不是醫生,而是醫院的勤雜工,已離開醫院,不知去向。肖先生的腿動脈閉塞是不是因服用“趙氏脫疽丸”以及醫院的治療方法造成的,暫時還不能下結論,而要對藥品進行鑑定才能認定。但是,脈管炎的患者早晚都得做截肢手術。他對肖先生的遭遇很同情,儘管現在醫院經費很困難,但仍可以給肖先生一定的補償。
記者在瀋陽市脈管炎研究所瞭解到,現在醫學界對脈管炎的治療已有了進步,患者發現得早,經過正確合理的治療,並不需要截肢,並有痊癒的可能。
如今已經截肢的肖先生爲了給自己討一個公道,準備提請醫療事故鑑定,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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