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孫某因女友和他斷絕關係後與陳某相好,竟夥同他人將陳某殘忍地捅了60餘刀致死。案發後,孫某卻對作案動機一再掩飾,謊稱是因分贓不均纔將陳某殺死,再次對其進行誣陷(本報去年12月20日曾作報道)。前天,天津市一中院公審孫某等6名被告人。
去年9月,孫某因女友與他斷絕戀愛關係後與陳某建立了戀愛關係,遂生報復殺害陳某的念頭。孫某找到西某,騙稱共同綁架陳某勒索財物,得到應允。同時,孫某又對姚某、王某等人謊稱陳某拖欠他一批光盤,讓他們幫助挾持陳某索貨。11月11日晚8時許,孫某、西某等駕駛租賃的汽車,竄至南開區白堤路,由孫某將陳某誘騙上車。途中,用膠帶粘封其嘴,將手機和現金搶走。當晚21時許,汽車開到西青區子牙河西河閘南側大堤下,孫某和西某將陳某挾持到小橋上,採用繩索勒頸、尖刀刺割喉部、磚擊頭部等手段,致陳某昏迷後踹入河中。陳某落水後甦醒,二人見狀又將陳某拽到岸邊,再次將他捆綁。其間,孫某讓姚某、王某二人駕車離去後,又與西某分別持刀猛捅陳某胸部、左肋及其他部位60餘刀後,將陳某再次拋入河中。11月13日晚,孫某某(孫某之兄)得知其弟殺人後,拿出1000元現金資助其外逃。法庭上,陳某的家屬向孫某和西某提出共計20萬元的民事索賠要求。
庭審中,主犯孫某一再聲稱他沒用刀捅殺陳某,陳某是西某殺的;而西某則對此否認,指稱孫某當時不但拿刀捅陳某,還用繩索勒他的頸部,自己是受孫某脅迫才被逼殺人。其他4名被告人則對指控事實基本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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