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確保公安監管民警和被監管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公安監管場所的安全和穩定,公安部、衛生部日前聯合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公安、衛生部門高度重視公安監管場所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公安監管場所非典型肺炎的預防、治療和控制工作。要切實加強對公安監管場所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並制訂應對預案,建立有效的聯繫制度和聯合應急處理機制。對防治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公安、衛生部門確實無力解決的,要共同如實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力爭儘快解決。
通知要求,要切實加強對監管民警和被監管人員的宣傳教育工作。公安監管場所要加強對監管民警預防非典型肺炎知識的宣傳教育,使廣大監管民警熟知非典型肺炎的症狀、特徵和預防措施,能夠對非典型肺炎的首發症狀作出大致的判斷和及時發現。同時,要利用廣播、牆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途徑,加強對被監管人員預防非典型肺炎知識的宣傳教育。
通知明確要求,公安、衛生部門要進一步採取堅決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監所的安全穩定。
一是要立足及時、有效預防,抓緊完善公安監管場所的預防措施,併爲監管場所配備必要的消毒和防護用品。
二是對新收押人員,特別是來自發生疫情地區的新收押人員,要進行嚴格的身體健康檢查。
三是加強被監管人員的生活衛生管理。公安部門要在衛生部門的具體指導下,對公安監管場所定期進行徹底消毒。公安監管場所要搞好環境衛生,確保監室空氣暢通,採光良好。要努力改善被監管人員的飲食生活條件,儘量增加被監管人員洗澡、理髮、洗曬被服和放風的次數和時間,並因地制宜地組織被監管人員鍛鍊身體,增強其抵禦疾病的能力。
四是疫情嚴重地區的公安部門要主動會同衛生部門,進入監管場所進行疫情監測。發現監管民警或被監管人員患有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要立即就近送醫院隔離診治。接診醫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拒診。
五是對住院治療的患有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被監管人員,公安監管場所和接診醫院要採取嚴密的警戒監管措施。同時,要採取嚴格的衛生防護措施,確保負責在場警戒民警的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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