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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英國夫婦最近通過一個瑞士安樂死組織“成功完成”安樂死,他們在“尋死”之前,其家人一無所知。這對英國夫婦的事件使人們對安樂死是否應該合法化再起爭論。
“尊嚴地活,尊嚴地死”,這是瑞士安樂死組織“迪格尼塔斯”的口號。自從這個組織於三年前成立以來,它已經幫助一百五十多人完成了安樂死。
在醫生協助患者死亡方面,瑞士具有全歐洲最爲自由的法律。和瑞士其他安樂死組織機構不同的是,“迪格尼塔斯”幫助實現安樂死的人中有三分之二是外國人。
它便是最近剛剛幫助一對英國夫婦完成了具有爭議的安樂死要求的公司。詹尼佛和羅伯特·斯托克斯這對英國夫婦同時患有慢性疾病。他倆的親戚和朋友說,他們並沒有不治之症。但兩人很可能由於長期患病感到抑鬱。
瑞士醫生可“合法殺人”
他們的家人對此事竟一無所知,詹尼佛的姐姐多羅西說:“我們非常吃驚。他們制定了一個周密的計劃,可我們卻都被矇在鼓裏。”
在瑞士和其他歐洲國家一樣,無論患者希望通過打針還是吃藥的方法自殺,醫生並沒有權利動手幫助他們。但和其他歐洲國家不同的是,瑞士的醫生可以爲那些希望結束自己生命的患者提供所需的藥物與設備。
千人慾赴瑞士求死
無論是瑞士的安樂死機構還是其他國家的安樂死機構,都不希望給人留下不良的印象。英國“自願安樂死協會”負責人阿奈茨說,她對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前往瑞士尋求安樂死深感不安。她認爲,解決這一問題的方法是其他國家也通過有關法律,使得有安樂死要求的患者不必非去瑞士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
阿奈茨說:“這些國家的患者不敢對他們的醫生說:如果我的情況實在太壞了,您能幫助我去死嗎?因爲他們清楚這是在要求醫生做非法的事情。我們每年都接到好幾千個電話,請問我們是否能幫助他們安排去瑞士安樂死。我們一般都予以拒絕。”
現在,圍繞安樂死的爭論還遠未結束。有人認爲,對於那些長期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人們應當給予更加精心的照顧,採用各種手段減輕他們的痛苦。
但也有人認爲,如果那些長期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希望以自殺的方式結束痛苦,法律應當賦予他們這種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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