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國的“梅花K”黃柏膠囊致人損害系列案歷經了兩年的“馬拉松式”訴訟後,終於“跑”到終點。湖南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前日就該案中毒最爲嚴重、變成植物人的沈智芳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下達民事調解書。4月26日,廣西金健製藥廠按照協議約定已將賠償金額160萬元全部支付給沈智芳。
據調解書稱,經審理查明,2001年8月11日,沈智芳在株洲慶雲購物中心商場內金山大藥房購買了廣西半宙製藥集團第三製藥廠生產的“梅花K”牌黃柏膠囊兩盒。服用後,沈智芳出現頭昏、嘔吐等不適,出現中毒症狀。從8月30日起,沈智芳的病情急劇變化,至今處於昏迷狀態。
據查,株洲市先後有167人因服用“梅花K”後不同程度地中毒,釀成了2001年全國最大一起藥物中毒案件。經鑑定,沈智芳中毒後致植物人狀態,病情構成了一級作殘,需終身醫療、護理及營養依賴;23歲的陳桂蘭因服用“梅花K”中毒造成殘疾,如今智力只相當於7歲小孩的水平,並永遠喪失生育能力,家庭負債十餘萬元。事情發生後,沈智芳等60名受害人將該藥的生產廠家廣西金健製藥廠和該藥的商標所有人廣西半宙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等告上法庭。
去年4月2日,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沈智芳等60名原告索賠1100萬元,其中沈智芳索賠金額達606萬元。審理過程中,被告就由株洲市法醫門診部作出法醫鑑定書的33名原告中的6人的鑑定提出異議。受此案法院委託,7月23日3名司法部司法鑑定中心專家親赴株洲市,對沈智芳、陳桂蘭、曾小平、畲建輝、蔣明華、楊曉芳等6人進行法醫鑑定。經國家司法部司法鑑定中心法醫鑑定,受害人沈智芳是服用“梅花K”中毒致植物人狀態,需終身治療、護理。
去年10月10日,一審法院經過審理,認爲沈智芳的損失數額應確定爲293萬餘元,由該藥的生產廠家及商標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沈智芳和部分原告及被告廣西金健製藥廠、廣西半宙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對此判決不服,均上訴至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4月25日,株洲市中院經過審理,經法院主持調解,受害人沈智芳與“梅花K”黃柏膠囊的生產廠家廣西金健製藥廠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由廣西金健製藥廠一次性支付給沈智芳各項損失費160萬元;沈智芳今後不得再以服用“梅花K”爲由主張任何權利;廣西半宙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藥材公司、株洲慶雲超級購物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株洲廣播電視總檯等其他被告不承擔本案的民事賠償責任。
據瞭解,因爲廣西金健製藥廠已表現出賠償誠意,法院正在積極組織“梅花K”系列案中其他提出上訴的受害人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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