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喜歡用“心狠手辣”、“罪大惡極”來形容犯罪分子的殘忍。可是,你見過還有比他更殘忍的嗎?剛剛和“鐵子”發生完性關係,就夥同他人將其殺害後焚屍滅跡。並且,他和她一直兩情相悅,沒有任何的矛盾,殺害她僅僅是爲了給搶劫銀行“練膽”,僅僅爲了表明和其他人同心。
大火裏發現一具被殺害的女屍
2002年4月13日凌晨,瀋陽市黃姑區長江街一處住宅的3樓突然起火,伴隨着陣陣濃煙,周圍鄰居還聞到一股刺鼻的烤肉味道。有人撥打119報警。大火撲滅後,消防人員在這所出租房內發現了一具被燒焦的女屍。女屍全身赤裸,壓在兩牀下,嘴裏塞着毛巾,頸部紫紅變色,腿部已經被燒成焦炭狀。經皇姑分局刑警大隊確認,死者是33歲的蘭鳳(化名),從事服務行業,人際關係較爲複雜。經進一步確認,蘭鳳是被人掐住脖子,後又用電線勒住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而死亡的。隨後,兇手將豆油倒在屍體上點燃而引起的火災,看得出,殘忍的歹徒是想焚屍滅跡。根據案發現場留下的痕跡鑑定,至少有兩名歹徒作案,並在離開時將蘭鳳的一部手機盜走。
公安機關進一步查明,家住瀋陽市的蘭鳳與前夫離婚後,九歲的女兒歸前夫撫育,她自己則經常出入舞廳等場所。在排查嫌疑人時,一個叫靳寶昌的年輕男性進入了警方的視線。(靳寶昌,1979年6月23日出生於內蒙古自治區科而沁左翼後旗,漢族,初中文化,幾年前來到瀋陽市東陵區打工。2001年8月因犯盜竊罪被東陵區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剛剛結婚不久。)據知情人介紹,靳寶昌是蘭鳳的“鐵子”,二人關係密切。隨後,警方又通過技術手段,發現蘭鳳被偷走的手機在南塔地區被人使用後賣出。
4月19日,靳寶昌被抓獲,交代了與另外兩人密謀搶劫銀行先殺一個人“練膽”的犯罪事實。在靳寶昌的帶領下,公安機關又在同一天將犯罪嫌疑人宋利全抓獲(宋利全,男,1980年5月20日出生於瀋陽市東陵區,小學文化,是靳寶昌的鄰居,2001年5月因和靳寶昌一起盜竊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另一嫌疑人許明(宋利全的小學同學,經宋利全介紹而與靳寶昌相識)目前正在通緝中。從二人的口供中,記者瞭解到這起駭人聽聞的“殺人練膽案”的始末。
公安局門前密謀殺人“練膽”
時間回溯到2002年4月12日的中午。靳寶昌正在南塔地區其打工的一家飯店吃中午飯。這時,宋利全和許明來了,他們鬼鬼祟祟地將靳寶昌叫了出來。“大中午的,找我啥事?”許明看了一會靳寶昌,陰森森地說:“最近沒錢花了,準備搶銀行。”
“你別嚇唬我了,真的假的?”靳寶昌還有點不相信。
“當然是真的,別人搶銀行能行(即張顯光、張顯明、張顯輝、李彥斌搶劫瀋陽泉園郵政儲蓄所一案,編者注),俺們就不行!我在南塔鞋城附近一家銀行幹過保安,熟悉情況,知道什麼時候運鈔車來,怎麼逃跑,搶銀行成功都得靠這個。”許明很有把握地說。
靳寶昌害怕了:“我還要幹活呢,晚上再說吧。”許明和宋利全留下了一句“晚上再找你”後離開了。“搶銀行弄不好可要殺頭的”,整個下午,靳寶昌都是在心驚膽戰中度過的。
晚上6點多鐘,許明他們又來了:“我們到長青公園等你。”
在公園裏,許明再次說出了自己搶劫銀行的想法。靳寶昌猶猶豫豫地說:“我不想去,我怕……”
“不想去也得去,你現在已經知道這件事了,不去我就打死你。”許明惡狠狠地威脅道,一旁的宋利全臉上也是同樣的表情。見此情景,靳寶昌堅決地表示“我去,我豁出去了!”
三人隨後一邊研究怎麼去搶,一邊走出公園,來到了東陵區公安分局門前。
“爲了成功,我們今晚必須殺一個人‘練膽’,也看看你們倆個是不是和我一條心。”許明突然提出這個條件。靳寶昌和宋利全都表示同意。“咱們去殺個‘小姐’吧”,宋利全提議。
“可是,‘小姐’還得打車去市裏找,真費事,不如把你‘鐵子’殺了得了。”許明對靳寶昌說。
靳寶昌嚇了一跳:“殺她?”靳寶昌的“鐵子”蘭鳳是靳寶昌去年在舞廳跳舞時認識的,十分要好,靳寶昌結婚後,還不時和蘭風在出租房裏“幽會”。
“怎麼?捨不得?這樣怎麼幹大事?”
“好吧,爲了‘大事業’,哥們不能管那麼多了。”靳寶昌終於點頭了。就這樣,爲了自己發財,爲了自己的的“大事業”,三個喪心病狂的人決定了一個女人的生死。可憐蘭鳳還矇在鼓裏。
殺人也不怎麼可怕
以下是靳寶昌在公安機關和法庭上的交代:
“研究好了以後,許明就給蘭鳳打電話,電話通了,我對她說晚上去她那裏住,她十分高興……”爲了給殺人“壯膽”,三人先去酒店喝了幾瓶啤酒;爲了不留下指紋,三人還買來3雙白手套。來到蘭鳳住處時,已經深夜11點了。
“蘭鳳開門後,看見我帶來兩個人,十分生氣,但還是讓他們進來了。隨後,我告訴她困了,就上牀睡覺,許明他們坐在沙發上。”雖然許明頻頻給靳寶昌使眼色,靳寶昌還是不忍對懷中的女人下手。
“後來蘭鳳把燈拉滅了,我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和她發生了性關係……”之後,許明等不及了,他帶上手套走了過來。
“許明問幾點了,蘭鳳說12點30了,許明突然伸出手來,一把就掐住了蘭鳳的脖子……”
“蘭鳳想不到會這樣,掙扎着問我幹什麼,我掉過頭不敢看她……”看來,靳寶昌對“鐵子”還是“有良心”的。
“許明喊我過來幫忙,我上前按住了她的胳膊,她瞪着眼就那麼直勾勾地看着我……”從案卷中還可以看出靳寶昌的恐懼。
“宋利全也帶着手套過來摁住了她亂踢的雙腿,一兩分鐘後,她就不動了……”這時,靳寶昌才發現自己沒有帶手套,趕緊跳下牀帶上。
“然後,許明怕她不死,又用電線勒她的脖子,我也幫着拽了。許明提議把她燒了,我們就脫掉她的內褲,倒上了豆油……”見火起來了,三人匆匆把蘭鳳的150元錢及一部手機拿起,關上了房門,把鑰匙丟到了黑暗中……
“殺完蘭鳳後,我就不怎麼怕了,因爲許明說大火可以燒燬證據……”但是,接下來,“逃亡”的日子還是令他們惶惶不可終日。而且,搶銀行這麼“偉大的事”誰也沒有再提。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靳寶昌回來後,越想越怕,連班也不上了,後來,三人相約出逃。就在謀劃階段,公安機關將靳寶昌抓獲。在交代了犯罪行爲後,靳寶昌帶領公安機關去抓宋利全和許明,在一家超市門前,宋利全落網,但是狡猾的許明已經逃跑了。
2002年12月9日上午,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靳寶昌、宋利全涉嫌故意殺人一案。蘭鳳的母親要求二被告人賠償喪葬費、贍養費等共計15萬元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蘭鳳的前夫也要求賠償2萬餘元的子女撫養費。
法庭上,儘管二被告人極力辯解自己是從犯,靳寶昌還稱自己有立功行爲,但是鐵一樣的犯罪事實不容置疑。
2002年12月26日,瀋陽市中法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二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項損失合計4萬餘元。
一審宣判後,二人均表示沒有賠償能力,並當庭提出上訴。
目前,此案正在二審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