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記者從駐馬店市紀委、監察局獲悉,駐馬店市遂平縣副縣長龍振軍和駐馬店市驛城區副區長牟前觀,因在抗“非典”的緊要關頭失職,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遂平縣人民醫院院長李立被撤職,給予駐馬店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趙虹光行政記大過處分。
據瞭解,4月12日和16日,分別在北京兩家醫院做臨時護工的賀某、曹某先後從北京返回遂平。她們返回後,自覺不適,首先到遂平縣人民醫院就診,這個醫院沒有按照“非典”防治首診負責制的要求,對可疑人員留院隔離觀察,更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導致兩人接觸人員增多,擴大了傳染範圍;後經河南省專家組確診,賀某、曹某均爲“非典”患者。
駐馬店市認爲,以上事實與遂平縣主管衛生工作的副縣長龍振軍平時對衛生工作指導不力有關,龍振軍應負重要領導責任;遂平縣人民醫院院長李立應負主要領導責任。駐馬店市監察局依法給予龍振軍行政警告處分,給予李立撤職處分。同時,駐馬店市紀委撤消了李立遂平縣衛生局黨組成員、遂平縣人民醫院黨支部書記職務。
4月22日下午,駐馬店市第一人民醫院院長趙虹光以醫院不具備接收條件爲藉口拒絕接收一名疑似“非典”病人。據瞭解,這家醫院是市衛生局根據該市防治“非典”工作需要,決定爲該市防治“非典”的第二定點醫院。趙虹光的態度引起上級部門的高度重視,市衛生局指派驛城區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副區長牟前觀前往協調,由於其協調不力,直至當天下午6時許,趙虹光才勉強同意接收病人,在社會上產生極壞影響。駐馬店市監察局根據有關法規,給予牟前觀行政警告處分,趙虹光行政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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