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指導各地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學調查等現場工作人員的防護,防止工作人員發生感染,同時避免過分防護在羣衆中造成恐慌,衛生部組織制定了《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調人員現場防護指導原則(試行)》,分爲三級防護,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其他有關機構的工作人員到醫院或其它現場進行傳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學調查等工作時遵循。
一級防護適用於下列情況:
對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和臨牀診斷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醫學觀察;
對醫學觀察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和醫學觀察;
對公共場所、學校、托幼機構以及其它場所進行預防性消毒。
防護要求爲穿戴普通工作衣帽、戴12層—16層棉紗口罩,使用4小時後,消毒更換。
每次接觸後立即洗手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劑(洗必泰醇、新潔爾滅醇、75%酒精等)揉搓1~3分鐘。
二級防護適用於下列情況:
在發熱門診、集中收治定點醫院污染區或其它發病地點,對疑似病例或臨牀診斷病例進行流行病學調查;
疫點或疫區進行終末消毒。
防護要求爲穿普通工作服、外罩一層隔離衣,戴防護帽和符合N95或FFP2標準的防護口罩(離開污染區後更換),以及戴乳膠手套和鞋套,近距離接觸病人時戴防護眼鏡。
每次接觸病人後立即洗手和消毒。手消毒用0.3—0.5%碘伏消毒液或快速手消毒劑(洗必泰醇、新潔爾滅醇、75%酒精等)揉搓1~3分鐘。
離開污染區到半污染區時將全套防護設備交醫院滅菌和消毒處理。離開疫點、疫區時將全套防護設備放入密閉污物袋封閉後帶回疾控機構滅菌和消毒處理。
三級防護適用於下列情況:
適用於採集疑似病例、臨牀診斷病例咽拭子等標本的工作人員。
除按二級防護要求外,將口罩、防護眼鏡換爲全面型呼吸防護器(符合合N95或FFP2級標準的濾料)。
衛生部要求現場工作人員要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粘膜的衛生和保護,注意休息,勞逸結合,避免過度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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