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8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實國家出臺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建立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登記核查制度,對非法使用童工者加大處罰力度。從昨天起,天津勞動保障執法部門已向部分用人單位展開查詢,同時公佈舉報投訴電話:27111830。
據瞭解,《通知》規定,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必須覈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錄用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被錄用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個人勞動合同登記號碼等基本情況,以隨時接受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否則,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進行處罰。通知強調,在查處使用童工案件時,各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罰款標準予以處罰,不得以任何理由減免。在具體處罰中,對使用童工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職業中介機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爲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同時要做好對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管理工作。新制定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