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19日公佈了第二批防治非典不合格產品名單,共10種:
江蘇丹陽市橫塘勞保生活用品廠生產的口罩,湖南漣源市楓林防護用品廠生產的“湘安”口罩,湖南衡陽醫用衛生材料廠生產的口罩,重慶康達防護製品廠生產、重慶恆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經銷的“康達”口罩,貴陽雲巖楊軍勞保用品廠生產、貴州大集醫療公司第十門市部經銷的口罩,天津市安特商貿公司經銷的口罩,山東萊蕪市百彩繡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口罩,安徽蚌埠市皖北日用化工廠生產的“坤鼎”84消毒液,山東棗莊市安興日用化工廠生產的88消毒液,甘肅蘭州西固天和消毒劑廠生產的“蔚星”消毒液。
近期,國家質檢總局在全國範圍內對防治非典產品的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開展國家監督專項抽查和生產企業生產條件基本情況專項調查。突出抽查了口罩、防護服、消毒液、洗滌劑等防治非典重點產品,突出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廣東等當前疫情較重的地區。
截至目前,共抽查了25173家次企業35910批次產品。其中,抽查了4892家次企業的7907批次口罩產品;抽查了3371家次企業的3666批次消毒液產品;抽查了450家次企業的479批次一次性防護服產品。另外,還抽查了大量的洗滌用品,電風扇、空氣淨化器、噴霧器等防治非典相關產品及部分食品。
抽查發現了四類問題:一是產品生產原材料低劣。有的企業使用碎紗布、布條、廢棄棉,甚至病人使用後的口罩作爲生產原材料,隨意加工生產口罩。二是假冒僞劣現象突出。小企業假冒他人品牌生產銷售,在全國各地都有發現;部分產品粗製濫造,有的消毒液產品標明有效含量爲18%至20%,實際檢測僅爲0.4%;有的口罩標明是24層,實際僅爲4層。三是標識標註不規範。各級質監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查處了大量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使用說明書、無規格型號等重要標識信息的產品。這些產品不僅不利於消費者正確選購,而且給執法部門的追蹤查處帶來很大困難。四是不具備生產加工條件的企業倉促生產劣質產品,擾亂市場。在高額利潤驅使下,一些小企業臨時轉產或倉促組織生產熱銷產品,一些加工窩點使用化工原料,任意加水勾兌消毒液等產品。這些企業的產品,不僅擾亂了市場,嚴重侵犯了消費者權益,同時給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帶來了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