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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後妻子跳水自殺身亡,近在咫尺的丈夫卻沒有救助。冷酷丈夫是否犯罪?這一離奇案件引起萬州區市民的關注。近日,經過檢察機關起訴、抗訴,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丈夫無罪。
根據法院調查,事情發生在去年7月17日。這天,家住萬州區孫家鄉大河村的李銀建因家庭瑣事與妻子發生爭吵。爭吵之後,氣頭上的妻子肖世花堅決提出離婚。
到了鄉政府後,由於小孩的撫養問題沒有協商好,離婚手續未能辦理。當天下午6時許,在二人回家的路上,肖世花突然跳入水塘中。“你老婆跳水了,救人,快回來救人。”一旁的村民何裕坤見狀,立即喊李銀建。“她自己跳的,我又沒掀她。”李銀建說完,繼續往家走。聽到呼救後,村民周書坪趕來,同何裕坤一起用竹竿將肖世花撈上來,但肖世花已經死亡。
去年7月30日,李銀建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9日被依法逮捕。隨後,萬州區檢察院以李銀建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檢方認爲,李銀建對肖世花自殺負有特定的法律救助義務,肖世花的死是李銀建不救助的行爲直接導致的。一審法院認爲檢方提出的觀點無據可證,宣告李銀建無罪。
萬州區檢察院不服,向重慶二中院提起抗訴。二中院在審理後認爲:現行刑法中,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救助的明文規定,而刑法又明確規定了“法律無明文規定不爲罪”的罪刑法定原則。法庭依據法律認定李銀建無罪,但在長達7頁的判決書上,法庭給予李銀建道德上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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