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要求,對來自澳門的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患者要先救治,簡化手續,免交預付金,避免患者回澳門治療,對他們的收費標準應等同內地患者;各地要把這個信息通知澳門在內地救治的非典患者,以便他們能夠安心診治。
衛生部在關於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居民救治費用的通知中表示,爲做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保證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同胞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應澳門特區政府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一旦接到有澳門同胞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病例的報告,要立即上報衛生部臺港澳辦公室並通知澳門衛生局。
衛生部還要求各地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原則,救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採取記賬的方式。患者出院時,需向院方提供其有效的澳門居民複印件和聯繫方式,並由患者或家屬對院方提供的診療、住院記錄和費用清單進行簽字確認。澳門特區政府負擔並負責兌付患非典型肺炎或疑似非典型肺炎的澳門居民在內地救治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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