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日前做出規定,從2003年5月21日起,外地來京(返京)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取得《健康憑證》後,方可辦理其他務工手續,體檢收費應嚴格執行市物價局標準,不得超過30.50元。
據介紹,來京務工人員可到市衛生局指定的醫療單位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包括測量體溫、相關流行病學接觸史、胸部透視、肝功能檢查、大便常規檢查。
對於有發熱、咳嗽等疑似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症狀的人員,體檢醫療單位應詳細登記,並要求即刻到發熱門診就診。承擔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要爲外地來京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衛生服務。
嚴格執行北京市物價局制定的體檢收費標準,不得超項目、超標準收費,外地來京(返京)人員體檢收費最高不得超過30.50元。
目前首批公佈的197家健康體檢醫療機構,分佈在全市12個區縣及地區,詳情可撥打電話64287788諮詢,《健康體檢醫療機構指南》手冊也將於近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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