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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會鄭州某報社記者朱某在沒有進行現場採訪覈實的情況下,肆意渲染、誇大其詞,捏造失實新聞,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5月24日,朱某因捏造新聞,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
5月22日,鄭州某報紙“直通新聞現場”專欄刊登了一篇名爲《警察鳴八槍鎮住百人羣毆》的新聞。該文稱:“5月20日凌晨,鄭州市桐柏北路某家屬院內,發生一起持械羣毆案。雙方先後糾集了三批共百餘人蔘加了這場瘋狂的打鬥”。該文多次使用“手持鋼管、棍棒”、“雙方展開血腥的打鬥”、“三批共百餘人展開了令人震驚的羣毆”、“參與毆鬥的衆人面對警方的喝斥不予理睬”、“現場的數十名民警只得拔出手槍數次鳴槍示警。直到鳴了8次,雙方纔最終停了下來”等語句,強調了這場“百人羣毆”的規模之大,性質之嚴重。
該文刊出後,先後被人民網、新華網、搜狐網等國內30餘家網站以《鄭州百餘男女持械羣毆警察鳴槍示警八次才制止》爲題進行了轉載。
“鄭州百人羣毆事件”新聞的刊出與電子媒體的廣泛傳播,引起了河南省委、鄭州市委主要領導的高度關注,要求公安機關對此事予以嚴肅查處。鄭州市公安局迅速組成專案組,對此事件進行專案調查。調查結果令人啼笑皆非。所謂的“鄭州百人羣毆事件”,不過是朱某根據私自竊聽警方電臺得知的一起打架鬥毆事件,加以肆意渲染、添油加醋、閉門造車,捏造出的一篇假新聞。
而事實是,5月19日晚10時左右,文化宮路和互助路(並非桐柏北路)發生了一起七八人蔘與的小規模打架鬥毆事件(並非百餘人械鬥),夜巡民警趕到現場並予以制止後,移交林山寨派出所處理,整個過程未鳴一槍。
警方查明,河南某報聘用記者朱某5月19日晚在家中用借來的一部電臺接通警方專用頻率,偷聽110接處警信息,從中尋覓新聞線索。他從電臺中聽到了110指派中原夜巡民警趕赴西郊處理一起打架事件的信息後,便用電臺進行跟蹤。由於電臺中現場人聲比較嘈雜,朱某便主觀臆斷現場發生了大規模的聚衆械鬥,在未去現場採訪覈實,未聽到一聲槍響的情況下,就寫下了“百人羣毆,警察鳴槍”的報道。
由於朱某的行爲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第五款之規定,5月24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朱某予以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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