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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和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聯合發出通告:從今天起,對不進站發車、超員載客、無照非法經營等違反法規的省際客運司乘人員將加重處罰,嚴重者將被暫扣車輛,處以1萬元至3萬元人民幣罰款,依法吊銷其車輛運輸證件。
據介紹,近期少數省際客運司乘人員違反法規和防控非典的各項要求、不進站發班、站外攬客,超員載客,個別車輛無照非法經營,直接影響了北京市防控非典措施的落實。北京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北京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決定對上述違法經營行爲依法嚴肅查處。
《關於嚴肅查處省際客運違法經營行爲的通告》中規定:凡未經批准在本市從事省際客運經營的,將依法暫扣其車輛,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至3萬元罰款;省際客運車輛不進站發班、站外攬客、超員載客的,依法處以3000元至5000元罰款,並暫扣車輛運輸證件,責令經營者停業整頓,將違章情況納入經營者質量信譽考覈記錄,並在全行業通報;省際客運車輛連續兩次不進站發班、站外攬客、超員載客的,依法吊銷車輛運輸證件;省際客運車輛累計發生三次以上不進站發班、站外攬客、超員載客違法經營問題的,吊銷經營者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件。
對於外省市省際客運經營者,取消在京線路經營權,收回車輛客運證,並將通知違法經營者所在地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予以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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