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作市中站區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國內罕見的“拒不火化屍體案”,焦煤集團中央醫院將死者妻子王某及兒子、女兒告至法院,要求王某及其子女火化死者屍體並支付醫院3年多來的鉅額停屍費3.5萬多元及管理費711元。
河南工人日報報道,死者劉瑞新原系焦煤集團職工,1999年7月26日被省人民醫院診斷爲艾滋病,在焦作市衛生防疫站治療20余天後,轉到焦煤集團中央醫院治療,這期間不告而別。1999年11月16日,劉瑞新因高燒不退、吞嚥食物困難再次來到焦煤集團中央醫院就診,當年12月18日死亡。之後,醫院方多次讓王某等人處理劉的屍體,並告知了國家對艾滋病人屍體應在24小時內火化處理等相關規定,而王某卻拒不火化劉的屍體,強行讓屍體存放3年多的時間,違背了國家法律,影響了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故提起了醫療服務合同糾紛訴訟。
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