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每次搶救及時,都將會造成火燒連營的嚴重後果。這是蓋州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教導員張爲民昨日向記者介紹這起罕見案例時說的話。
從5月11日以來,蓋州市東城辦事處虎鬥馬峪村接連發生10起柴垛縱火案,經常鬧的是東邊剛剛冒火,西邊狼煙又起,最多一天達4起火災,而且都是白天起火。縱火者抓住了目前正是春耕大忙季節,趁村裏不少居民家中沒有人的時機作案。村裏一時間幾乎天天有火警,鬧的人心惶惶,謠言四起。
東城公安分局針對這起蹊蹺的系列縱火案,立即組織警力晝夜開展調查。經過3天的走訪排查,疑點逐漸集中在該村村民吳虹身上。據警方介紹,吳虹今年18歲,此人打扮得像個假小子,留個男人的小平頭,穿個黑色衫,在村裏常常幹些順手牽羊的事。
5月24日,吳虹被警方抓獲。吳虹承認了從5月11日以來連續縱火10起的犯罪經過,並交代了近兩年來入室盜竊21起的犯罪事實。據警方介紹,吳虹的縱火動機並不是報復,而是因爲長得不漂亮,心理變態,加之以前在入室盜竊時被男人抓住後猥褻過,更加增長惡作劇的變態心理,很可能是希望通過種種手段引起別人的注意。
羣衆反映每次着火,在現場都能看到吳虹,而且吳虹還經常賊喊捉賊地高呼:着火啦,快救火呀!然後還幫助救火。據吳虹交代,她每次看到別人忙活救火,都覺得好玩兒,而她每次縱火,都是爲了取樂。吳虹現已被刑拘,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縱火者,將被判處3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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