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天津市、區縣、考點三級“高考防控非典領導小組”,加強對高考期間防控非典工作的領導。
2、各區縣設立備用考點,備用考點要具備住宿和考試條件。各考點也設立備用考場,用於考試期間異常情況的處理。在備用考場考試的考生至少保持3米間距。
3、把通風條件好作爲考場安排的必備條件,考試期間,各考場一律開窗通風,不得使用空調;在防疫部門的指導下,每天要對考點、考場進行全面徹底的消毒。
4、減少考場的人數,由原來的每考場30人調整爲25人,以降低考生的密集度。
5、實行健康卡制度。從考前10天開始,考生、監考員和考試工作人員每天測量體溫,並按規定如實填寫狀況登記卡。監考員和考試工作人員要持健康卡上崗。
6、堅持考前體溫檢查制度。
7、在不影響監考員監考的情況下,允許考生戴口罩參加考試。
8、對與非典病人有接觸史但無任何症狀且生活在隔離區的考生,要按防疫部門的要求,每天用專車接送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
9、加大考試工作人員和醫務工作者的培訓力度。
10、市財政撥出專款,用於高考期間的非典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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