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雙方拿槍互指,對峙着,這一幕經常可以在警匪片中看到。現實中,丹東市年輕民警在案發現場用槍指住歹徒的頭部,對方也用槍頂住了他的太陽穴。在對峙中,這位28歲的民警鎮定地與歹徒鬥智鬥勇,並在隨後趕來的戰友的協助下,成功地繳下歹徒的槍,並將歹徒生擒。昨日,記者獲悉,歹徒趙文忠被丹東市檢察機關以非法持有槍支罪、非法買賣槍支罪批捕。同時記者也採訪了丹東市福春公安派出所民警陳強。
主角出場:在福春公安派出所記者見到了陳強,高高的個子,十分帥氣的一個小夥。陳強今年28歲,3年前從大連警校畢業後一直在福春公安派出所工作。
直奔現場:今年4月21日晚7時左右,福春公安派出所接到報警,有人拿着槍在老鴰嶺一飯店內與人發生爭執。接警後福春派出所副所長金雪原帶領陳強等3名幹警趕往現場。因歹徒有槍,出發前幹警們帶上了一把六四手槍,由陳強攜帶。當幹警們趕到現場時,歹徒已從飯店後門逃離,幹警們在附近搜索時發現一黑影正在逃竄,便迅速追了上去。在警校就是運動員的陳強最先追了過去,並將歹徒追進一個死衚衕,當歹徒準備翻過2米多高的大牆逃竄時,陳強果斷鳴槍示警(陳強說也是爲了給身後戰友們發個信號),並大喊:“不許動,我是警察。”
驚魂時刻:歹徒一驚,從牆上跌了下來,陳強幾個箭步衝了上去,一把按住對方的肩,用槍頂住他的頭。陳強說,當時對方的身體側了一下,隨後他就感到左太陽穴涼涼的,用眼睛的餘光一掃,發現是一把槍(事後鑑定爲一把不太正規的左輪手槍,6發子彈已上膛)。陳強說,他當時真沒害怕,也沒慌,這時就得和罪犯比心理,稍一猶豫倒下的可能就是自己,他用槍指着對方,大喊:“我是警察,你敢動我就打死你。”
主角旁白:當時的條件完全符合民警使用槍械的條件,也就是說陳強一有機會就可以將對方擊斃,但是陳強說,“當時我只是想將他制服,這也是一條生命。我瞪着眼睛看着他,從他的眼神裏我看出他有些猶豫,我們對峙了大約能有一分鐘,不過那一分鐘真的很漫長,後來我聽見金所長他們趕來了,對方一溜神,我一把抓住他拿槍的手,使勁扳住槍,那槍就在我頭上晃,金所長他們趕了上來,我們一起把歹徒制服了。”陳強如此描述最揪心的一分鐘。
扣動一次手槍板機也許只用零點零幾秒,在年輕的民警陳強用槍指着歹徒的頭部,歹徒用槍頂着他的太陽穴,雙方對峙近1分鐘的時間裏,陳強已在生死邊緣徘徊了上百次。陳強對記者說,當時他一點都沒怕,當把槍繳下,制服歹徒後聽說那把槍真的能傷人(經槍械技術鑑定歹徒所持的槍具有殺傷性)時的確害怕了。整個經過很驚心動魄,但陳強在講述時顯得很輕鬆。陳強說,事後沒敢把這一過程告訴家人和女朋友,怕他們擔心。但是未來的岳母卻知道了這件事,還經常打電話讓他注意安全。
尾聲:據審訊筆錄記錄,歹徒叫趙文忠,1997年曾因傷害罪入獄兩年,當過保鏢,身上有4處槍傷,多處刀傷。這隻槍是他從外地花2900元買的,是爲了防身。當天在飯店吃飯,酒後心情不好,與對桌的客人發生爭執,因此掏出槍恐嚇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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