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爲進一步做好社會保險工作,天津從今天開始在全市開展《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工作,這是天津自實行社會保險登記制度以來首次進行驗證。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在驗證時應提供補繳社會保險費計劃和措施。此次驗證的範圍是:參加社會保險並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且登記日期在2002年12月31日以前的參保單位。驗證時,用人單位應攜帶《社會保險登記證》正、副本到單位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驗證手續。對未按規定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市社保中心將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