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罪人,你離婚後再找個好男人吧!”丈夫沮喪地說。“我對你的心永不變,一定等你出來”妻子眼淚汪汪但神情堅定地答,這是日前發生在廣州市花都法院庭上的一幕。妻子臨盆在即,貧窮的丈夫無奈之下搶劫醫院,要給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補充營養,最終落入法網。昨日記者獲悉,花都法院考慮到其犯罪情節與悔罪表現,對其從輕判決有期徒刑3年。
起因:爲嬰兒奶粉費慈父搶劫
黃某是廣西人,家境貧窮,結婚並生有一子。他爲了擺脫這種困境,去年初拋妻別子,隻身來到廣州花都打工。但因其文化程度不高,所找的工作都是薪少活累,並不能攢下多少錢。去年,黃得知家鄉的妻子馬上要生第二胎,又喜又憂,父母年老多病,全家就靠自己在外掙的這點錢生活,光妻子生孩子的費用就夠他發愁了。想來想去,黃某決定鋌而走險去搶劫。
有了這個想法,黃某立即付諸行動。他先買來一支發令槍,並將其改裝成以火藥爲發射動力的小口徑手槍。經過多天的踩點,他發現花都一醫院收費處每天中午都要押送當天收到的錢去銀行,就決定對這家醫院下手。
事件:搶錢未果被告先落法網
2002年12月24日中午,黃某攜帶槍支到醫院等待時機,中午11時30分,保安開始押送醫院的收費款,黃某裝作看病的人,尾隨押款保安至門診大樓二樓梯間,突然拔出槍指着保安,然後一把搶過保安手上的兩袋零錢(內有人民幣1750元)逃之夭夭。在逃跑過程中,黃某朝地上開了一槍,企圖阻止追趕他的羣衆,但還是在醫院附近的一家酒樓被該保安及周圍羣衆抓獲,贓款也被當場追回。結果,想替孩子掙點奶粉錢的黃某連孩子的面都沒見着,就進了看守所。
判決:犯罪情節特殊輕判三年
黃某被警察抓獲的消息傳到黃妻耳中,得知丈夫是爲了自己和未出生的孩子纔出此下策,妻子到處借債爲丈夫請了律師。今年年初,花都法院對黃某搶劫一案開庭審理,順利生下第2個兒子的妻子從老家趕來與丈夫見面。庭上,黃某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悔恨萬分,說因爲太窮了,妻子臨產才走這一步的,請求法官寬恕,說到動情處,他熱淚滾滾,扭頭對旁聽席上的妻子說自己是千古罪人,爲了避免連累妻兒,請求妻子與其離婚。妻子則哭着說自己能原諒他,要他安心改造,出來後一起撫養2個兒子和年邁多病的父母。
今年5月,花都區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黃某持槍搶劫的行爲性質惡劣,已構成搶劫罪,但因其犯罪情節特殊,有悔罪表現,決定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了以上判決。
據悉,得到法院從輕處罰與妻子的原諒後,黃某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一定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出來扶養妻兒和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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