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6日至28日舉行的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一些人大代表建議在提交給他們審議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上專門增添一條規定:“公民應養成文明、衛生的飲食習慣,不吃野生動物,切斷由動物引起病媒傳播疾病的途徑”。
《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草案)》是今年1月由廣東省政府提交給人大審議的,這部法規原本目的是“依法規範愛國衛生運動,改善城鄉衛生環境,預防疾病”,並沒有有關野生動物的內容。
參與制定這部法規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廣東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協調小組組長的黃慶道解釋說,增加這一條款是爲了保護自然界的生態平衡,避免病毒由動物傳播給人羣,維護人類的健康。“科學研究證明,許多病毒來自野生動物並能引起人羣疾病傳播。”黃慶道說,他希望通過這劑立法“猛藥”,警醒人們徹底拋棄以往不良的飲食習慣。
事實上,我國早在1989年就制定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廣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根據這部法律和有關法規,在1993年制定了《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該法規第六條明確規定,“賓館、飯店、茶樓、餐廳、招待所和個體飲食攤檔等,不得收購、宰殺、銷售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不得用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名稱或別稱作菜譜招徠顧客”。
“我們一再呼籲要保護野生動物,而不是去吃它。我們一再強調,大量捕殺野生動物會使一些地區的生物鏈出現缺失,導致生態災難。”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祕書長陳潤生說。
但長期形成的、迷信野生動物有食補作用的飲食習慣和商人們對暴利的追求最終擊敗了對自然生態的尊重意識。在不久前的“春雷行動”中,廣東省的森林警察在10天內就收繳了5.9萬多頭只野生動物,涉及5500多家賓館、酒店和近1000個市場。
黃慶道說,進食野生動物之所以一直以來禁而不止,主要是因爲很多人覺得“生態保護”離他們自己很遙遠,無視所進食的或捕殺的是否已列入國家保護動物之列。而當地人喜歡生吃的習慣更使得未經驗檢疫、往往攜帶大量病毒和寄生蟲的野生動物成爲危害巨大的“生物炸彈”。
由農業部、解放軍軍需大學、華南農業大學和廣東省動物防疫監督總所的專家們組成的動物冠狀病毒疫源調查組進行的調查也證實了這一點。專家們已經從蝙蝠、猴子、果子狸和蛇等數種動物體內檢測到冠狀病毒,已測出的病毒基因序列與人類體內的非典型肺炎病毒的基因序列完全一致。
“儘管病毒系統的詳細鑑定以及動物中的非典病毒或類非典病毒是如何引起人類發病等問題仍在進一步研究中,還不能說是野生動物將非典型肺炎病毒直接傳染給了人類,但食用任何未經動物檢疫機構檢驗檢疫過的肉類食品,特別是那些野生動物,不僅是違法的,而且很可能是致命的。”農業部畜牧獸醫局副局長於康震說。
“現在人們認識到,保護野生動物不僅是保護生態環境,從根本上來說也是保護人類自己的生命。如果再這樣濫捕、濫吃野生動物,人類將有可能遭受自然界更大的懲罰。”廣東省人大代表、參與審議法規的環保專家黃秋生說。
值得注意的是,該法規新增的第七條中並沒有標明對違規者的處罰措施。黃慶道解釋說,新增的條款說的是“不吃”,而不是“禁吃”,倡導的意味多一些,有意避開了執行和懲罰這兩個環節,而把它留給其他專門法規,意在形成保護野生動物的法規體系,共同促成人們文明和健康的飲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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