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四川省高院獲悉,資陽特大製造冰毒抗訴案的二審日前在該院審結,該案主犯華豔因製造毒品罪由原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改判爲死刑,其他數名同案犯的定罪量刑依法維持原判。
2000年初,罪犯馬登文與李佳霖在廣州密謀進行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的生產。兩人商定由馬負責生產半成品,李負責運輸輔料,並將生產場地定在四川資陽中和鎮的任代洪家中。同年4月至6月,兩人召集數人祕密生產,共生產出冰毒半成品500餘公斤,後又運至廣州,再由李佳霖組織人員在廣州番禺、深圳鬆崗等地將其加工成200餘公斤的冰毒成品。此案被當地公安機關偵破,李佳霖及地下加工廠的數名成員落網,而馬登文則在成都躲了起來,並伺機重新開始加工生產。
2000年8月,綽號“冰毒皇后”的華豔在成都找到了馬登文,兩人合謀繼續加工生產冰毒。9月,馬、華二人來到福建廈門,由華豔介紹,馬登文認識了廣東毒販馬容泰,3人分頭行動,召集漏網的原廠人員重新開工,並將加工地點定在了資陽。在加工生產期間,華豔安排技術人員參與加工、指導冰毒的生產,並多次來到加工現場督促生產。同年10月至12月間,這夥人又祕密生產出400多公斤冰毒成品,由馬登文等人運到廈門出售。
2000年12月,製毒團伙的兩名成員懷揣9萬元製毒加工費,準備從廈門回重慶時,錢在火車上被小偷偷走,兩人遂向警方報案。公安人員經過深挖細查,查獲了此款的真實來歷,並以此爲突破口,一舉破獲了這起四川省最大的製造冰毒案。
2002年9月12日,資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華豔、馬登文等人被分別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宣判後,資陽市檢察院認爲“華豔參與共謀、出資、督促製造毒品,分發工資,僱請技術員”,應爲主犯,對其量刑偏輕,於是提起抗訴。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於日前對此案進行了二審,並於日前將華豔從死緩改判爲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