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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昨日(6.1)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根據教育部、解放軍總政治部招生計劃,國防科學技術大學、信息工程大學、理工大學、空軍工程大學、第三軍醫大學、軍事經濟學院、海軍後勤學院、後勤工程學院、裝甲兵工程學院、海軍航空工程學院、電子工程學院、空軍雷達學院、空軍後勤學院、武警工程學院、武警北京指揮學院等15所軍隊院校今年在津招生。
軍隊院校招生,在面試、政審、體檢的基礎上,採取提前單獨錄取的方式進行。參加政審和麪試的考生,由市招辦從報考軍隊院校志願且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本市本科最低錄取分數線的考生中,按考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招生計劃數的3-4倍確定。面試、政審、體檢都合格,市招生辦按招生計劃數的120%投檔,由軍隊院校擇優錄取。被軍隊院校錄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地方院校錄取。軍隊院校學員入學後,經過複查完全合格者,取得軍籍和學籍,成爲所在院校的學員。其家庭享受光榮軍屬待遇。學員本人在校學習期間享受軍校學員供給制待遇。
國防生招錄政策確定
北方網消息: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今年高校國防生招生錄取政策確定。
凡符合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品德優良,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年齡在二十週歲以下(截至當年8月31日);身體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生一般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國防生。考生報考國防生志願,不影響其填報所有志願的正常錄取。
志願報考國防生的考生,應在高考填報志願時,選擇填報有關高校招收國防生的專業。被錄取的國防生入學前,高校、軍隊駐高校選培辦、學生本人三方必須簽訂《國防獎學金協議書》,考生家長(監護人)爲簽約考生擔保人。在校期間,國防生享受每人每年5000元國防獎學金。除參加軍政訓練等活動外,國防生在管理上與其他在校生相同,學習課程與本專業同年入學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課程內容一致,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後,按協議辦理入伍手續並任命爲軍隊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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