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飛安會”今天上午公佈“華航”CI611飛航事故調查事實資料報告。資料報告中確定飛機是在空中解體,並未發現任何外力介入,或是與天候、人爲、機械有關的異常證據;但從撈起的飛機殘骸中發現多處金屬疲勞。
據島內媒體報道,臺“飛安會”今天上午公佈“華航”CI611飛航事故調查事實資料報告。報告指出,在去年5月25日失事的“華航”CI611班機,被確定爲是在空中解體,並未發現任何外力介入,或是與天候、人爲、機械有關的異常證據;但從撈起的飛機殘骸中發現多處金屬疲勞。
另據報道,洛杉磯時間5月23日,空難事件中不幸罹難乘客的家屬,通過律師向洛杉磯高等法院控告“華航”公司與飛機制造商波音公司,要求共同負起賠償責任。
控訴書中指出,這起空難是因爲波音公司製造的飛機存在缺陷及“華航”維修不當所致。該機屬於波音747-200B型客機,當時的機齡爲22年。
臺灣“華航”去年5月25日一架編號爲CI611的班機由臺北出發欲飛往香港,不料卻在當天下午3時28分失聯後,經證實在澎湖目鬥嶼西北方50公里左右的海域發生空難,機上19名機組員和206名乘客全數罹難。
據瑞士日內瓦的飛機墮落紀錄辦公室在今年年初時公佈的調查指出,2002年大約發生了154宗空中事故,是1965年以來事故最少的年份,事故中約有1379人死亡。根據該組織的統計,最嚴重的事故是“華航”的空難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