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區麻嶺社區居委會選區黃珂、李崢等33名選民,5月25日將一份《關於堅決要求罷免陳慧斌南山區人大代表資格致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南山區人大常委會的函》送到了南山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今天,南山區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向記者披露,他們已經組成專門的調查組,着手進行調查。
33名選民在《罷免函》中說,新當選的區人大代表陳慧斌,在轄區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受到極大威脅的時候,漠不關心羣衆疾苦,工作嚴重瀆職。《罷免函》具體列舉了3件事情:第一件,今年5月2日下午,一場特大暴雨襲擊深圳,凱麗花園100多米長的圍牆被大水沖垮,小區積水齊膝。陳慧斌雖然在下午4時就接到通知,但直至晚上7時災情過後纔來到現場;第二件,5月8日,深圳發生河南草臺戲班“非典虛驚”事件,凱麗花園與草臺戲班演出地點僅隔一條街,在這樣的非常時刻,陳慧斌整整一天沒有在凱麗花園露面;第三件,在全國上下與非典做鬥爭、大搞愛國衛生運動之時,陳慧斌身爲居委會主任,未能很好地領導轄區居民進行清理衛生死角和清除污染源工作,麻嶺社區內仍然存在極大的衛生隱患。
選民提交《罷免函》的法律依據是:《選舉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對於縣級和鄉級的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原選區選民三十人以上聯名,可以向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罷免要求。”
據瞭解,在33名選民提交《罷免函》的第二天,陳慧斌以區人大代表的身份,在麻嶺社區的各個住宅小區張貼了100多份《致麻嶺社區居民的一封信》。在信中,她感謝選民對自己的支持,同時告訴大家,她即將參加南山區四屆人大一次會議,大家有什麼意見可以向她反映,以便她向大會提出議案或建議。陳慧斌說:“罷免事件”確實給她提了醒,人大代表要爲居民辦實事,今後要不斷提高自己的參政議政能力。
南山區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不管《罷免函》提出的內容是否屬實,都應該受理選民要求,保障選民的合法權利。一切都將按照《選舉法》規定的有關程序辦。如果啓動罷免程序,被提出罷免的人大代表有權在選民會議上提出申辯意見,也可以提出書面申辯意見。提出罷免要求的選民應當寫明罷免理由,人大代表可以反駁。可以像選舉一樣重新覈實選民人數,召開選民大會重新投票,投票人數超過選民半數以上有效,一半以上選民贊成才能罷免人大代表。
深圳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唐娟博士對此事給予了積極評價,認爲:選民懂得運用法律賦予的民主權利表達意願是一種進步,它表明選民的民主意識增強了,客觀上起到了對人大代表的監督作用;人大代表也將在選民的監督下,更認真地履行自己的代表職責。唐娟還指出,人大代表的主要職責不是管理公共事務,而是反映民意和表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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