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無業女青年李麗利用化名、冒充領導親屬招搖撞騙,騙取錢財,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4日向記者介紹,27歲的河北邯鄲市無業人員李麗,2001年12月在邯鄲市通過互聯網聊天室,以“蘇咪”的網名結識了網友吳某。“蘇咪”對吳說她是“外交部長的私生女”,“清華大學校長外孫女”,“真實姓名叫唐一帆”。此後,兩人合開了琪雅美容院。
2002年1月至10月間,“唐一帆”稱能幫助吳某參加北京市冬令營考試、參加畫展、辦理進京戶口和入清華大學等,吳某非常信任她,先後交給她北京冬令營藝術考試報名費1000元,畫展報名費2000元,畫展佔地費5700元,入京戶口費2.5萬元,清華大學學費1.2萬元;之後,“唐一帆”又以聯繫不方便爲由,從吳某處拿走2部波導牌手機。從此,吳某和“唐一帆”失去了聯繫。這時,吳某姨夫找吳,說“唐一帆”還以幫其表弟辦理進京戶口和到中國人民大學就讀爲名,從他那裏拿走了3萬元。
2002年9月初,李麗使用化名“唐一帆”承租了北京市海淀區北京大學蔚秀園的一套房屋,並簽訂了3個月的租房協議,交付了7500元的租金。同年10月,李麗又用“唐一帆”的化名,謊稱該房屋其本人有支配權,又將房屋以3年的租期轉租給他人,並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收取了6個月的租金7500元。
吳某等報警後,警方於2002年11月16日將“唐一帆”抓獲。
一審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麗有期徒刑5年,罰金人民幣1萬元並退賠被騙事主各項款項。李麗不服,提出上訴。第一中級法院審理認爲,李麗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民錢財,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且詐騙數額巨大,依法應予懲處;故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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