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鹿特丹一法庭5日以證據不足爲由,宣佈12名被控爲“基地”組織招兵的男子無罪釋放。
12名男子中的1名法國人和1名阿爾及利亞人被以持有僞造旅遊證件和僞造罪的較輕罪名分別被判處兩個月和四個月監禁。由於這兩人被關押時間已經超過被判刑期,所以他們將與其他10人一同被釋放。不過,12人中的9人目前屬於非法在荷蘭滯留,所以將被立即還押,等候遣返。
法官說,控方的指控證據不足。控方指控這12人建立犯罪組織,涉嫌進行毒品走私、僞造證件,組織和資助一些“聖戰者”加入“基地”組織或阿富汗的前塔利班政權。
據悉,警方的證據來自荷蘭情報機構AIVD,但該機構拒絕在法庭公佈機密情報。法官5日宣判,情報信息不能被考慮作爲證據,因爲其來源和準確性無法覈實。
12人中包括5名阿爾及利亞人、1名法國人、1名荷蘭人、1名土耳其人、1名毛里塔尼亞人、1名利比亞人、1名伊拉克人和1名埃及人。他們分別在2002年在荷蘭的不同城市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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