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環境會議召開31週年和我國環境保護事業30週年之際,我們迎來了第三十一個世界環境日。今年世界環境日的主題是:水———20億人生命之所繫。水是最寶貴的基礎自然資源,地球上一切生命的生存繁衍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都離不開水,今年世界環境日確定這一主題意義重大。
水污染形勢十分嚴峻
進入新世紀,全球水資源面臨資源短缺、污染嚴重和生態失衡的嚴峻挑戰。隨着工業化、城市化加快,水污染和水生態惡化日益嚴重,成爲制約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我國是一個嚴重缺水的國家,水污染惡化更使水資源短缺雪上加霜。
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水環境保護,把水污染防治作爲環保工作重點。特別是“九五”以來,結合經濟結構調整,依法關閉、淘汰了一批技術落後、浪費資源、污染嚴重的小企業,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階段性成果,淮河、太湖、巢湖水體中有機污染逐步降低。上海、杭州、寧波、成都等城市河段水質和景觀有所改善。
但是,必須清醒地看到,水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污染仍然嚴重———
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遠遠超過水環境容量。據專家測算,2002年COD排放量超過環境容量70%;
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全國7大江河水系741個監測斷面中,41%的監測斷面水質劣於V類標準,污染相當嚴重。全國75%的湖泊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富營養化,尤以巢湖、滇池、太湖爲重;
生態用水缺乏加劇水環境惡化。遼河、淮河、黃河地表水資源利用率都遠遠超過國際上公認河流開發利用率40%的上限,海河已近90%,造成了一些北方河流“有水皆污、有河皆幹”的局面,喪失生態功能。
水環境污染和水生態失衡嚴重製約了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危及人民羣衆飲用水安全。
推行五大“保水”措施
十六大明確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目標: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胡錦濤總書記在今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明確要求:“環境保護工作要着眼於人民喝上乾淨的水、呼吸清潔的空氣、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環境中生產生活。”
確保人民喝上乾淨的水,是環境保護工作的首要任務。今後要重點採取以下五大措施———
建立基於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體系,將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任務落到實處。在超出水環境容量地區上新項目,必須通過優化結構、治理污染對原有污染源排污量進行等量削減;新建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評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進一步加快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速度,着力解決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爲重點的農業面源污染。排污單位要做到依法持證排放污水;實施總量控制、定期考覈、公佈制度和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制度。
集中力量抓緊治理重點流域的污染,及早解決危害羣衆健康的環境問題。要按照國務院批覆的“三河”、“三湖”、三峽庫區、南水北調沿線水污染防治規劃,認真抓好落實。要落實資金,加快防治項目的建設,各地應本着先易後難的原則,確定治理重點,逐個企業、逐條河流地解決問題,增強人民羣衆改善環境的信心。
積極推進城市污水處理與資源化。按照“十五”計劃要求,2005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應達到45%,50萬以上人口的城市達到60%以上;2010年,全國城市污水處理率必須達到60%,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的污水處理率達到70%。缺水城市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時,要同時安排回用設施的建設,開展污水的深度處理,提高污水的回用率和資源化水平。
科學合理調配水資源,確保生態用水。水資源開發利用應以保護水環境功能爲前提,要兼顧流域上、下游之間的水資源需求,保證生態用水,維持河流的自淨能力。
依法管理水環境,積極開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堅決扭轉一些地方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法》,對違法排污、干擾執法、行政不作爲的行爲要嚴肅查處,違法的要繩之以法。今年,國家環保總局將開展以“讓人民喝上乾淨的水”爲主要內容的環境執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污染水環境、破壞水生態的違法行爲。
而要從根本上解決包括水污染在內的環境問題,必須轉變傳統的發展模式。江澤民同志指出:“只有走以最有效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爲基礎的循環經濟之路,可持續發展才能得到實現。”循環經濟的核心是最有效利用資源,在經濟發展中保護環境。近年來,我國在企業、工業集中區、區域3個層次上展開循環經濟的實踐探索,並取得了成效。我們要及時總結實踐,借鑑國際經驗,將循環經濟理念貫穿到經濟發展、城鄉建設、環境保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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