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考生參加高考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違反者將受到嚴厲處罰。
一是考生不能不按規定答題。開考信號發出前不要答題,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不要繼續答題,不得在考場內吸菸、喧譁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爲,同時,考生不得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準考號,也不能用規定以外的筆答題。如有違反,扣除該科所得分數的30%或50%,嚴重者所考科目的考試成績無效。
二是考生不要有舞弊行爲。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手勢、夾帶、接傳答案、交換答卷、抄襲他人答卷、有意將自己的答卷讓他人抄襲及考試期間撕毀試卷或答卷、將試卷或答卷帶出考場等舞弊行爲將受到取消當年考試資格的處罰,情節嚴重的,則不準參加下一年度高考。
三是不得擾亂秩序。考生不得擾亂報名站、考場、評卷場所及有關工作場所秩序,也不許拒絕、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執行公務,不得威脅或公然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這些行爲及僞造證件、證明、檔案以取得考試資格的行爲將受到懲罰:取消當年考試資格,並從下一年起兩年內不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四是不得偷樑換柱。考生由他人代考的,或偷換答卷、塗改成績的,取消當年考試資格,並從下一年起三年內不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高等學校在校生如果代他人蔘加考試,將由其所在學校勒令其退學或開除學籍;在校高中生代他人蔘加考試,從該生畢業當年起兩年內不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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