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新聞辦公室昨天發出通知,對一些地區預防SARS的過火行爲進行了及時糾正,即,對無症狀者不能進行強制隔離,也不能限制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據瞭解,衛生部於2003年5月26日下發了《關於做好流動性經商務工人員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最近,該部接到報告,極個別地方對外來人員、外地返鄉民工、流動性經商務工人員、返校學生採取了強制隔離,嚴重影響了正常人羣的工作和生活。對此衛生部重申了SARS醫學觀察的正確做法。
衛生部在《通知》中強調,醫學觀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每天對有關人員檢測一次體溫,觀察有無相關症狀。根據他們的去處或活動情況,落實到社區或居住地進行爲期14天的醫學觀察。各地應組織街道、學校、賓館、飯店以及企事業單位,對來自非典流行地區的人員每日進行體溫檢測,實行健康報告制度,並登記其姓名、性別、年齡和詳細居住地。無症狀者不能隔離或變相隔離,不能限制其正常的工作、生活和學習。各地應及時糾正無正當理由,對所有來自非典流行地區的人員進行強制隔離或變相隔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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