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日前聯合作出決定,參加計劃的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八項優惠政策。一是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其中生活補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務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補貼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務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確定)。
二是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係轉至服務單位。本人要求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按照規定爲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服務期滿落實工作單位後,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是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它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四是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報考研究生給予加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規定在當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確。
五是服務期滿考覈合格後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具體規定由省級公務員考試錄用主管機關在當年招考中予以明確。
六是服務期滿將對志願者進行考覈鑑定,並存入本人檔案;考覈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爲志願者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的證明。
七是服務單位應向志願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願者。
八是服務期爲1年、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爲2年、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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