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爲恐怖分子本·拉登(又譯作本·拉丹)的名氣實在太大了,遼寧省內兩名不法分子竟然不約而同地想到了利用他的名字進行敲詐勒索。
大連
“本·拉丹”網上發來恐嚇信
2002年12月12日上午,大連某商業集團董事長像往常一樣打開電子信箱,卻看見了一封“本·拉丹”的來信:“聖誕節快到了,我們黑穴組織已經把一個十分完美的炸彈,安裝在你們商場5樓,我們的用意是要2萬元錢,如果拒絕,聖誕之夜就是商場火爆之夜。”郵件最後赫然署着“本·拉丹”的名字。
該集團董事長立即報案。因此案是大連市首次出現的利用電子郵件進行敲詐的犯罪活動,大連市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查。
通過技術手段,專案組人員將偵查範圍鎖定在大連站前一家網吧。次日13時許,犯罪嫌疑人楊某被抓獲,在他使用的電腦中搜索到了有敲詐內容的電子信件。
楊某今年20多歲,遼陽人。據楊某交代,作案當天,他還給大連一家四星級酒店的董事長髮送了相同內容的敲詐勒索郵件。
記者昨日從大連市檢察機關獲悉,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盤錦
“本·拉登”弟弟寄來恐嚇信
2002年6月24日14時30分,盤錦市雙臺子區居民劉剛(化名)在家門前收到了一封用草木灰裹着的信:“先生女士:……你們要想好好活的話,按我說的做!否則,你們不知怎麼死的,因爲扔個炸彈給你們是很簡單的事……。我哥再(在)美國以(已)經制造了9·11。想想吧!湊錢,還是做別的,自己看着辦吧!忘(亡)命人:本·拉格。”天啊!來信的人居然是全世界爲之頭疼的恐怖分子“本·拉登”的“弟弟”!
“本·拉登”的“弟弟”“本·拉格”要求劉剛6月25日20時將2萬元現金送到雙臺子區一個IC電話亭上。劉剛猶豫了5小時後報案,警方立即在指定地點進行了嚴密的部署,於6月25日晚20時許將前來取錢的一名男子抓獲。
該男子名叫王振洲,據他在法庭上交代,案發前他處了一個女朋友,女方說:“只要你拿出1.5萬元我就和你結婚,否則拜拜。”他這才冒險犯罪的。今年5月末,盤錦市雙臺子區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王振洲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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