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地公安機關2003年2月以來共查處違反“五條禁令”案件317起,涉及民警402人,目前已經開除、辭退163人,追究有關領導責任276人。由公安部機關77名幹部組成的第二批工作組11日正式組建,他們將深入基層繼續抓好“五條禁令”的貫徹執行。
今年1月22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頒佈實施“五條禁令”,明令禁止公安民警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攜帶槍支飲酒、酒後駕車、工作時間飲酒、參與賭博等行爲,違者將予以辭退、開除。並決定從全國各級公安機關抽調四分之一的機關幹部分期分批下基層。
公安部機關組成由局級領導幹部帶隊的第一批工作組,深入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940多個縣市、3270多個基層單位,行程24萬多公里,督導各地公安機關貫徹落實“五條禁令”。同時,全國各級公安機關組成近10萬名幹部參加的2萬多個工作組奔赴基層一線開展工作。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批工作組要繼續督促各地公安機關毫不放鬆地貫徹“五條禁令”,要把基層單位負責人作爲執行“五條禁令”的重點,把實施“五條禁令”的經驗制度化,全面加強公安機關內部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機關內部管理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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