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大範圍對罪犯行刑實施“社區矯正”
讓餘刑短、表現好的服刑人員走出大牆,回到自己生活的社區,接受社會的矯正和監督。從今天開始,一種全新的刑罰執行方式———社區矯正將在北京市東城、房山、密雲三個試點區縣47個街道、鄉鎮啓動。
記者瞭解到,“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於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願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爲惡習,並促進其順利迴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
本市此次納入社區矯正的罪犯,主要指具有北京市正式戶口、長期居住在試點區(縣)的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被裁定假釋、刑滿釋放後繼續剝奪政治權利的非監禁刑的罪犯。這些人員在矯正期間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社區矯正組織規定的彙報、請銷假、遷居等制度,通過定期接受談話、專家心理諮詢、社會幫教、參與社區公益勞動等多種形式改正自己的惡習,認罪服法,重新做人。
在昨天的全市動員會上,有關人士表示,探索開展社區矯正,把罪行輕、主觀惡意不大的罪犯放到社區中去改造,既可以幫助他們順利融入社會,提高教育改造質量,防止重新犯罪,又降低了行刑成本,提高了行刑效率,同時還有利於維護罪犯家庭的穩定。
據瞭解,如今,社區矯正這種刑罰執行方式已在世界各國被廣泛使用。2000年加拿大適用社區矯正刑的比例最高,達到79.76%,澳大利亞達到77.48%,新西蘭爲76.15%,韓國、俄羅斯較低,但也分別達到45.9%和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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