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減負辦組成聯合調查組,在甘肅省武威市現場調查運輸企業負擔過重的問題。記者從調查組召開的部分運輸企業座談會上獲悉,國務院減負辦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治理向機動車輛亂收費和整頓道路收費站點有關部署,年內要全面完成公路收費站點清理整頓任務,切實減輕運輸企業負擔,維護社會穩定。
最近,國務院領導針對一些地方公路收費站點過多過密,收費標準過高,運輸企業負擔重,反映強烈的問題,作出了重要批示。國務院減負辦負責人說,國務院領導的批示,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清理整頓道路站點工作的重視,體現了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始終做人民公僕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態度堅決,行動迅速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的批示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加強督促檢查,把中央關於清理整頓收費站點的各項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實處。
這位負責人說,2003年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三件事:第一,堅決取消向機動車輛收取的不符合規定的各種收費,並向社會公佈。在全面清理整頓的基礎上,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政府性基金項目、政府性集資項目和罰款項目,均要實行目錄管理。對已經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一律按亂收費查處。爲強化社會監督機制,各地區在公佈收費項目基礎上,實行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範圍、收費標準及收費監督電話等公告制度。第二,全面清理整頓目前在公路和城市道路、橋樑、隧道上設置的所有收費站。凡不符合規定的,一律取消,並限期拆除收費設施。收費標準過高的要堅決降下來。清理整頓後,對符合條件需保留的道路收費站點,要在2003年底前重新辦理審批手續,重新覈實收費期限和收費標準。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收費公路、城市道路及收費站加強監督管理,對經批准在道路上設置的所有固定收費站實行集中公告。各收費站均應公佈設站的行政審批文件、工作範圍、收費單位、收費標準、收費起止年限和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第三,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今後,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再出臺新的涉及機動車輛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集資和政府性基金項目。設置收費站,必須按規定報省(區、市)人民政府審批。收費站點工作人員上崗時,必須持有省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核發的收費證。持證人員只限於在規定的地域範圍內工作,無證人員不能執行檢查收費和罰款任務。
這位負責人說,清理整頓道路收費站點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複雜,難度很大。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國務院的要求上來,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做到政令暢通,令行禁止,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對在道路上亂設站點,向機動車輛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的,要嚴肅查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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