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門頭溝區一名對某山體形狀有着新發現的當事人日前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要求進行發現權公證,門頭溝公證處對這一公證申請予以了受理,並依法對其發現權予以確認。據介紹,對發現權進行公證在北京尚屬首例。
6月9日,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史某來到門頭溝公證處,稱其在門頭溝區潭柘寺鎮發現一形似“臥佛”的山體,特申請對該發現權進行公證。原來,史某原在潭柘寺鎮潭柘寺公園附近搞開發種植,一次,在公園西側約2公里處,他偶然發現有一片山體形似臥佛,便將其稱之爲“京西大臥佛”。
門頭溝公證處工作人員受理了該公證申請後,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信息,第二天便趕往潭柘寺鎮。經過現場勘察、拍照後發現,在申請人所述地點,確有一酷似臥佛的山體存在,該“臥佛”由燕山山脈的“大牛臥”、“大鼓肚”、“小坡”、“小東嶺”(均爲地方俗名)等山峯組成,綿延兩公里,是名副其實的“大臥佛”,而東坡附近南辛房灰窯牛口峪路口是該“臥佛”的最佳觀測地點。隨後,公證處工作人員又對當地的村民、鎮領導、門頭溝區文化文物局進行調查,證實了史某是發現“京西大臥佛”的第一人這一法律事實後,及時爲他出具了公證書,依法對其發現權進行了確認。
記者瞭解到,門頭溝公證處作出的這一公證是目前北京公證機關對公民發現權作出的第一例公證。據司法界人士介紹,該例特殊的公證案件折射出了一個社會現象,隨着社會文明的不斷進步,人們的法律意識日益增強,公證事業也逐漸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去,因此特殊公證客體的出現也就順乎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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