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騙取近40萬元的保險金,下崗女工裝癌騙保,甚至假戲真做,無病走上生不如死的化療路。他畢業於中山醫科大學,主持過全國病理學術會議,參加過對中國首例艾滋病的解剖。然而,就是這位“德高望重”的病理專家施妙手,給無病的人造出了“癌”!
6月11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保險詐騙嫌疑人石德華割肉騙保、無病化療、裝癌索賠一案作出終審判決。至此,這起密謀一年半,作案手段高超、詐騙金額巨大、涉及中國保險業兩大巨頭的騙保案終於真相大白於天下。
鉅額索賠疑雲重重
2000年8、9月間,中國人壽和太平洋保險兩大保險公司株洲分公司先後收到一張同樣理由、數額分別爲20萬元和14.5萬元的巨大理賠申請書:“因患有何傑金氏惡性淋巴瘤,根據本人蔘投貴公司險種,現申請索賠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石德華是株洲市柴油機廠的下崗女工,47歲。2000年6月29日,她在株洲市一醫院被診斷患有“惡性淋巴瘤”。7月初,湖南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現中南大學湘雅二醫院)和湖南省腫瘤醫院相繼出具了“何杰金氏病”的切片會診證明。7月24日,石德華入住株洲市331職工醫院診治。該院根據上級診斷和臨牀症狀,於8月17日診斷石爲“惡性淋巴瘤何傑金氏第三期”,並讓患者在醫院進行了化療。
按照規定,保險公司迅速進行了調查,認爲此事確屬於保險責任的責任範圍內,於是上報了公司總部審批。
8月28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理賠員接到一個電話,聲稱:由於保險公司對此索賠遲遲未予處理,已有人投訴到媒體。
一般情況下都是拒賠後纔有投訴之事發生,此案爲何剛報案且未遭拒賠便急於投訴呢?這名理賠員疑雲驟起,覺得這起鉅額索賠案非比尋常。
經過綜合分析,理賠員發現本案疑點頗多:投保剛過免責期就發生保險索賠事件,是不是有帶病投保或免責期內確診的可能?另外,石德華曾有多次不良索賠記錄,虛假證明索賠使她進入了公司理賠黑名單。
DNA鑑定驚碎騙保發財夢
帶着種種疑問,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湖南分公司展開了詳細的調查。調查人員在湖南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獲悉:“會診的切片確實是何杰金氏病第三期,但不保證是石德華本人的病理切片。”
2000年8月29日,調查人員在株洲市一醫院病檢室找到診爲惡性淋巴瘤的證據;在331醫院也看到了石德華化療的事實;詢問石德華有關病史,並摸其腰部確實有腫塊,是“何傑金氏”第三期的症狀。但令人不解的是,調查人員到市裏各大醫院調查,卻均未找到石德華確診爲癌的既往記錄和住院記錄。
當晚,調查人員開會分析情況,認爲此病例診斷屬實、治療屬實,且排除帶病投保和免責期內確診兩種可能性,按保險條例,應賠償石38萬元。
調查至此,本案本可以告一段落。但湖南人壽理賠科李科長總覺得心裏不踏實,一些難釋疑團不時浮現在腦海中,高度的責任心促使李科長作出決定:繼續深入調查。
經過幾天艱辛的調查,李科長等人發現了許多新的線索:石德華高額投保動機可疑,經濟能力有限,索賠記錄不良,診治各環節脫節……
2000年10月10日,株洲中國人壽和太平洋保險兩家公司聯合對石德華的病歷資料進行了逐字逐句研究,發現20多個疑點。10月26日,中國人壽理賠員與太平洋公司理賠員一起,到株洲逐個查實新疑點。問題主要聚焦在手術和化驗環節上。他們發現石德華被“確診”爲癌症的證據就是用於做活檢的一個切片,圍繞這一切片的疑點益加明顯:當時石德華在門診部做的切片,手術醫生不知切片結果,病檢醫生不能確定門診切片標本是否取自“患者”石德華。會診醫生也只依據送檢切片進行診斷,而不管這切片是誰的。經治醫生卻只能保證石德華在醫院做了化療而進行診斷。從整個醫院環節來看,只能證明該切片確實“患”了腫瘤,石德華接受了化療,而石德華是否是該切片“主人”,無人能夠確定。
於是,保險公司書面通知石德華再次做病理切片檢查,以此作爲是否理賠依據。石以化療後癌細胞已殺死爲由予以拒絕,並威脅理賠員:“如再要求活檢,我一頭撞死給你看。”
2000年12月27日,兩家保險公司聯合向長沙市公安局報案,並提出本案疑點多多。
因涉及管轄權的問題,長沙公安將此案移交株洲公安辦理。2001年4月,警方採取了石的血樣,送往省公安廳做DNA鑑定,以確定石送檢的淋巴組織是否真爲她身上所切除。
2001年4月25日,在內外壓力以及鐵的事實面前,石德華不得不向株洲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騙保案終於真相大白,一直在幕後操縱的合謀人也終於浮出了水面……
下崗女工財迷心竅想得癌
石德華是株洲柴油機廠的下崗女工,精明強幹,改革開放初期,她就辭掉工作,南下闖世界。幾年後,她滿載而歸,回到株洲市開了個酒店。幾年下來,石德華賺了一大筆錢。有錢了,她就開始不思進取,迷上了“築長城”,酒店疏於管理,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此時,她意識到自己的養老問題。1997年,石德華花9000元投保費,向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買了個人的養老保險,並附加重大疾病險。不久,她患了乳房小葉增生,在別人的慫恿下,她去住了一段時間院,並因此獲賠l.5萬元。這下,石德華心動了。乳房小葉增生這樣的“小病”尚能獲賠萬把塊,要是染上個什麼大病,申請保險賠償,豈不要“發大財”?嚐到甜頭的她認定保險賠償是條發財的好門道。
1999年5月,石德華意外地碰到了多年不見、當醫師的老熟人謝德風。這次邂逅,給石德華的騙保發財夢的實現帶來了希望。
不久,石德華到株洲市一醫院找謝德風看病,並向謝提出,能不能幫她做個身患癌症的鑑定去騙保。石德華許諾,事成,可以給謝幾萬元作酬勞。
無病要給人“造”出病來,需要擔很大風險。謝德風接受石德華的要求和許諾後,猶豫了一段時間,但金錢的誘惑戰勝了理智,他咬了咬牙,決定鋌而走險。
病理專家移花接木造出“癌”
謝德風,株洲市某醫院病理科醫師,58歲的他在病理學方面頗有成就,曾經主持過湖南省召開的首屆全國病理學術會議,參加過北京協和醫院對中國首例艾滋病的解剖,當過多年的病理科主任,可以說是位“德高望重”的病理權威。
得到謝德風應允之後,石德華就着手購買保險。1999年9月25日,石德華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株洲分公司投康寧定期保險,保費8400元,保險金額20萬元,同時投附加住院醫療險,保險金額5000元。同年11月4日,石德華在太平洋保險公司株洲辦事處投長健醫療險,保費2720元,保險金額10萬元。
2000年6月,謝德風找到石德華,要求石先給5000元去各方打點,事成後再給2萬元。兩人商定就用淋巴癌來騙保。
不久,謝的開價又漲了:還需一些活動費用,必須再給6000元,事成以後,再付5萬元。
2000年6月26日上午,謝德風找到株洲市一醫院骨傷科餘醫生:“我有一個熟人,頸部有一個小結,請你幫我做手術切下來,要做活檢。”餘同意了。
手術後,謝德風神不知鬼不覺地用一個患有惡性淋巴瘤的病理號的標本調換了石德華的切片標本。鑑定結果出來:“符合惡性淋巴瘤”,並建議送長沙複檢。但湖南省腫瘤醫院病理科複檢結論爲“低度淋巴瘤”,與原結論不完全一致。隨後,由謝德風出面聯繫,送湖南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再次鑑定,出具鑑定書爲“何傑金氏惡性淋巴瘤”。
就這樣,忍受了割肉之苦的石德華終於如願以償,神不知鬼不覺地“患”上了癌症。
自古玩火必自焚
爲了以假亂真、掩人耳目,急於想得到鉅額保險賠償金的石德華竟以犧牲健康乃至生命爲代價,冒死走上了夢魘般的化療之路。
“惡性淋巴瘤”是癌症重病,所以重病用重藥。石德華住院後,醫院給她做了骨穿刺、化療,五天一個療程注射藥物和內服藥物,爲她治“癌症”。這些治療給她肉體上、精神上帶來了極大的痛苦,但是爲了自己苦心經營的索賠計劃,她只好自己咬着牙硬挺着。兩個多月的腫瘤治療,石德華一頭青發掉光了,經常肚子痛得在病牀上直打滾,七八天解不出大便,出院的時候,石德華人瘦了一圈。
經過67天的化療後,急不可耐的石德華一出院就正式向太平洋保險公司株洲辦事處、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株洲分公司提出了34.5萬元的鉅額保險賠付。然而,玩火必自焚,石德華最終沒能實現自己的發財夢。
2002年2月9日,株洲市蘆淞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石德華、謝德風犯保險詐騙罪,判處石德華有期徒刑2年,緩期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謝德風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期1年,並處罰金1萬元。
一審判決下達後,兩被告沒有上訴。但檢察機關認爲一審法院適用法律不當,判決刑罰輕,罰金少,遂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抗訴,請求依法改判。2003年6月11日,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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