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和市財政局聯合發文指出,在防治非典型肺炎鬥爭中殉職醫務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報批烈士,被追認爲烈士者可獲獎勵金10萬元。
在抗擊非典鬥爭中,有的醫務工作者不幸感染,以身殉職。通知指出,對貢獻突出、事蹟感人的醫務工作者,單位可爲其向上級部門進行烈士報批工作。報批烈士對象分5類,即防治非典的一線醫務人員;研究非典病毒的科研人員;流行病學調研人員;執行轉運非典患者任務的救護車工作人員;參加防治非典工作的其他相關人員。
根據新規定要求,此次抗非典鬥爭中被追認爲烈士者,家屬除參照國家有關標準享受一次性撫卹金及定期撫卹金外,還可根據去年北京市調整部分優撫對象和烈士獎勵金標準文件的有關規定,申請領取10萬元獎勵金。
具體報批程序爲:由死者單位(或家屬)向死者所在地(或家屬居住地)的區(縣)民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死者有關死難情節的詳細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區(縣)民政部門審覈後報區(縣)人民政府,由區(縣)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告。區(縣)民政局將上述材料一併報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審覈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