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窨井蓋被竊早已不是個新鮮的話題,那些不幸被“馬路陷阱”傷了皮、動了骨的市民往往自認晦氣了事。可如今,就有這麼一位較真女子爲自己掉進窨井後磕掉的7顆牙齒討說法,將管理該路段的村委會告上法庭,索賠3萬餘元。
婦女掉窨井磕掉7顆牙
現年40歲的丁玫(化名)家住南京市建鄴區所街村。2002年7月4日晚上10點左右,丁玫乘坐朋友開的摩托車行駛在所街上。當時街上沒有路燈,夜幕沉沉,能見度非常低。不幸就在這一瞬間發生。隨着丁玫“啊”的一聲慘叫,丁玫和朋友2人連人帶車掉進了路中央一個蓋子嚴重缺損的窨井裏。丁玫的朋友傷得不是很重,可丁玫卻滿嘴是血,她的7顆牙齒被磕掉了,面部、手臂都不同程度的受傷。晚11:40,興隆派出所民警接報後迅速趕赴現場救助。丁玫被送往醫院,花費了近6000元醫藥費。
狀告村委會索賠3萬元
此後,丁玫便開始了她漫長的討說法的道路,她認爲,是所街村委會管理失誤而造成了她的受傷。事故發生後,丁玫多次與所街村委會協商,但雙方就賠償的問題一直沒能達成一致意見,在經過近一年交涉無果後,丁玫一紙訴狀將馬路的管理方——所街村委會告上法庭,向其索要包括醫療費、殘疾補助金等在內的人民幣3萬餘元。日前,法院受理了此案。
記者在丁玫出示的一份民警開具的證明上看到: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事故地段整條街無一盞路燈照明;路中心窨井水泥板嚴重損壞,80釐米的洞口大小有7處無人修復;所有損壞處沒有設警示牌,夜間沒有紅燈警戒。
被告律師:駕駛員要負主責
爲所街村委會代理此案的興隆法律服務所的嵇律師告訴記者,目前要認定誰的責任還爲時過早,許多情況還有待覈實。嵇律師告訴記者,事發時,丁玫說是自己的丈夫駕的車,可當他們想要追加被告時,丁玫又說是朋友開的車。事故發生時,丁玫乘坐的摩托車的大燈沒有開,2人沒戴頭盔,且駕駛員有沒有駕照也不知道。村委會認爲,本案應該追加駕駛員爲第二被告,如果一定要認定責任的話,駕駛員該負主責,丁玫與村委會負同等責任。
法學教授:管理方應加強管理
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秦國祥指出,從個案上看,這是一起特殊的侵權案;從維權的角度看,市政設施和道路建設的管理者都負有相應的責任。通過此案可以對管理方提個醒,要加大對公共場所公用設施的管理力度。同時,受害人也應負有一定的責任,因爲窨井蓋缺損、丟失後造成的傷害比較複雜,與施工過程中引發的事故不一樣,管理者不可能負全部的責任,從行爲角度上是一種混合過錯。
市政公用:有義務賠償受害者
南京市政公用局市政110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常有馬路上的窨井蓋或其他設施被盜的事發生,由此造成人員傷亡的現象也比較多。作爲市政部門,在接到報修電話後,都會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維修。在無法保證人手維修的情況下,管理部門要及時放置警示牌,對因管理不善造成行人受害的,管理單位要負相應的責任。但該工作人員表示,經查,所街村的這條馬路管理權不屬於市政公用管理範圍。
新聞鏈接:
6月3日早晨7時許,家住河西西遊記城附近70歲的譚某晨練結束後,抄近路從通江路邊的一條偏僻小道回家,不慎掉進了路邊一個被草叢覆蓋、沒有蓋子的窨井中。窨井深達2米多,裏面又有很多積水,譚某怎麼都爬不上來。她高聲呼救了好一會兒,也沒有人發現。
正在譚某絕望之時,兩名小學生恰巧路過附近,聽到呼喊後趕緊跑了過來。他們讓譚某抓住書包帶,想拖她上來,卻拖不動。看到遠處有個工地後,其中一名小學生立即跑過去求救。兩名民工聞訊趕到,將譚某救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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