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年前開始,黑龍江省政府法制辦抽出3名行政執法監督人員,歷時100多天,行程過萬里,對全省公安交警、交通、工商、國稅、地稅等系統的行政執法狀況進行明查暗訪。他們把所見所聞通過針孔式攝像機全程拍攝下來,錄製的錄像帶達62盤之多。
今年4月21日,由此剪輯成的一盤《行政執法暗訪紀實》錄像帶,在黑龍江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工作作風建設會議上首次公開播放,引起與會幹部上至省委書記、省長,下至縣委書記、縣長的震驚。
黑龍江省省委書記宋法棠指出,一些行政執法人員素質不高,私慾嚴重,在一些地方和單位出現了國家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利益化、部門利益私人化現象。看過錄像後,更感到行政上的不正之風非解決不可。
“沒想到引起這麼大的反響。”6月16日,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吳隆文、執法監督處副處長劉喜林向記者介紹了此次暗訪的情況。
他們每到一處都不打招呼。爲了真實記錄個別執法者違法行政的行爲表現,執法監督人員有時自己帶車,有時換乘客車,有時步行。上路檢查時都是早晨三四點鐘起牀,晚上八九點鐘收工,因爲這兩個時段正是貨車通行的高峯。
有一次,監督人員發現前方有執法人員在攔車檢查,就與貨車車主“換位”。爲了不引起執法人員的懷疑,這些平日坐機關的斯斯文文的監督人員,與車主一樣脫去襯衫,光着膀子,脖子上再搭着一條毛巾。正是因爲這樣,監督人員才暗訪到了這些栩栩如生的第一手資料。
暗訪行動小組組長劉喜林深有感觸地說,行政執法一旦變成收錢的手段,必然導致腐敗。在一些部門和執法人員的意識裏,“執法就是罰款,管理就是收費”,想方設法創收。由此出現空車被罰超載,農民自運雞飼料被說成非法營運,空車加收運管費,執法部門開辦停車場,內部下達罰沒指標等等奇怪現象,就不難理解了。
黑龍江省法制辦負責人認爲,行政執法機關必須樹立真正的服務意識、有限政府的意識。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允許的,能夠事後監督的,決不要事前審批,能夠通過市場調節的,政府執法部門決不要介入,從而擴大老百姓的生存空間。
目前,省政府法制辦製作的300張暗訪光碟已被各單位“索要”一空,一批責任人受到有關部門查處。
下面是他們檢查中遭遇到的一些“精彩”片段———
-空車被罰超載
2002年8月26日,一輛吉林省的大貨車空車行駛在黑哈公路上,被3名交通民警攔住,處以40元超載罰款。車主不滿地說:“外省的車應該照顧吧?”“下次再照顧吧!”交警這樣回答。“你的警號是×××,我要到總隊告你!”“願哪兒告哪兒告!”
上述一幕,被執法人員拍攝下來。監督人員立即出示證件,並對執法人員張軍、白長軍、張景斌下達了《暫扣行政執法證件通知書》,明確規定其證件暫扣期間不得從事執法工作。
然而一個月不到,執法人員再次到該地暗訪時發現,被處罰的3名執法人員中仍有兩人上路執勤,並且仍在向過往車輛開出處罰票據。
-來時裝貨是超載,回時空車是改型
執法人員登上一輛貨運車瞭解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下面是執法監督人員與司機的談話:
司機:5月29日,去了一趟××市,被罰了600元錢。
監督人員:什麼原因罰的?
司機:來時裝上貨說是超載,回去空車說是改型。
監督人員:怎麼改的型?司機:改什麼型啊,就是加了個油箱。
根據公安部規定,安裝副油箱不能當場處罰,應由註冊地車籍管理部門處理。
-申辯幾句,便遭加倍處罰
哈同公路某縣境內,因駕駛室超出一人,被公路民警截住,處以50元罰款。當事人申辯幾句,被加重處罰。
司機氣憤地對監督人員說:“罰50元是咱錯了,我一說就變成100元了,我再頂嘴就是200元了。我們已經賠不是了,還得給他跪下啊?”
-“留下買路錢”
交通稽查人員在公路上檢查車輛養路費收繳情況。
一輛山東貨車緩緩經過檢查站後,從車上跑下一人,一句話也沒說,就把50元遞給站在路中央的交通稽查人員,然後返回車內繼續前行。
正當稽查人員揹着手慢慢地向執勤點走去時,執法監督人員走上前去,說:“同志,你停一下,先別動!”
監督人員同時安排人把貨車截住。
交通稽查人員立即驚恐萬狀:“饒了我吧,這麼多人呢,不是我一個人的事!別因爲50元錢把工作砸了。”
這時另一位交通稽查人員走過來與監督人員撕扯,並威脅:“我跟你講,你先別糾纏我,說不好咱倆誰能要誰的命。”又說,“咱倆處好了,就是哥們兒。一會兒我做東,老大哥安排你們!”
-交完罰款再交停車費
大慶市某營運三輪車車主無照經營,被處以200元罰款。然而在交完罰款後,卻一直不予放行。車主氣憤地說:“不扣足半個月,就不讓你走,目的是再收取停車費,一天20元,半個月就是300元。”
根據公安部規定,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予以處罰的,暫扣時間不得超過3日。
大慶市物價局批准的停車費標準是大車每天10元,小車5元。工作人員說,每天20天停車費是交警大隊長定的,停車場與交警大隊有十分密切的聯繫。
-登記辦照,亂設前置條件
監督人員在某市檢查時發現,某大商場一樓業戶營業5個月竟無營業執照。業戶們反映,辦照的錢早就交上去了,只因沒交房屋租賃鑑證費,所以執照遲遲辦不下來。
按照規定,房屋租賃鑑證並非辦理營業執照的法定前置條件,當地工商機關爲啥要這樣做呢?爲了探明究竟,監督人員以業戶身份先後走訪商場工商分所、轄區工商分局市場科、市工商局生產要素市場管理所,答覆令人驚訝。
監督人員和業戶說明來意後,工商分所所長及內勤人員說:“辦理營業執照時,必須先到市場要素管理所辦租賃手續,沒有這手續咱這辦不了,局裏也不批。”到市場要素管理所諮詢,工作人員回答:“必須先鑑證,大約收三四百元錢。”
監督人員找到市工商局某副局長,沒想到他說:“你找我有什麼用?到下邊市場處去問。他們解答不了,我也解答不了。”
-罰款指標,落實到人
在某市市區,監督人員發現,交警對違章車輛實施處罰後直接收取現金。監督人員上前質問:“你知道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嗎?”
交警回答:“知道。”“知道,爲什麼還這樣做?”“還剩點票子,11月10日前罰不出去,就讓我們自己拿錢買。”
“你們每人每年多少任務啊?”“7萬。”
在某市工商分局檢查時,監督人員發現,該局竟將罰款指標公開上牆。
-自定標準,搭車收費
一輛貨車車牌號放大號碼被帆布擋住一半,被某縣交警處以50元罰款。而按規定,只能罰款5元。
某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規定,每年必須交納10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在某市交警支隊牌照廠,收費公示板上大大方方標明:“噴車費115元。”這一標價根本沒有經過物價部門批准。
在某市工商分局,監督人員以申請辦照人身份,在辦照服務大廳諮詢辦照所交費用。窗口工作人員回答說:“一本書、管理費、個體勞協會費、執照費。”
監督人員問,書不要行不行?
工作人員說,不要不行,辦照都得要。
-送檢樣品躺在倉庫裏睡大覺
監督人員在某市汽車配件一條街走訪時,業戶反映工商部門拿走一批樣品後,一個月時間內沒有送檢。監督人員來到工商管理部門發現,被拿走的29件樣品一直躺在倉庫裏睡大覺。經現場覈對,還有兩份抽樣商品數量不對。
-無證執法
上路檢查必須持有省政府核發的檢查證,有的執法人員不但無證,甚至連自身佩戴的胸卡、警號也沒有。監督人員在公路檢查時,某縣現場執法的3人中就有兩人無證,而且在監督人員的眼皮下繼續扣車。還有的執法人員身着便裝在公路上執法,當監督人員亮證時,匆忙駕車逃跑。
某縣交通民警處理現場,被處罰司機要求看證件,被呵斥:“看啥看啊,你有啥權力看啊?”
一位被處罰的貨車車主還挺感激,對監督人員說:“那3個老交警挺同情我們的,別的隊都罰100元,他們只罰我50元,臨走時還給我一瓶礦泉水。我都開了半輩車了,第一次有交警送我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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