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司法機關充分履行職能,嚴打涉及非典的犯罪行爲。截至6月12日,全省共批准逮捕涉及非典犯罪18案46人,提起公訴6案24人,其中3起案件已經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
4月23日,汾西礦務局中興煤礦班車路經交城縣嶺底鄉政府非典消毒站時,司乘人員與該站工作人員發生口角和毆鬥,嶺底鄉派出所對此作了處理。中興煤礦運輸隊副隊長郭寶珠因其女捱打,事後召集本礦樑建國等80餘人到嶺底鄉政府鬧事。交城縣檢察院於5月27日對該起案件提起公訴。交城縣法院經審理,以聚衆衝擊國家機關罪,分別判處郭寶珠、樑建國等被告人6年和6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月10日,陽泉市平定縣王家莊村村民李鵬忠在得知市建設局在本村修建非典廢物掩埋站後,夥同村民蘇晉榮煽動該村村民到工地聚衆鬧事,致直接經濟損失8000餘元。次日,李又夥同他人用石頭封閉通往工地的道路。村民蘇寶明還在會場起鬨,毆打值勤民警,引發部分村民鬧事,直接經濟損失3000餘元。此外,村民董禎在村口私設非典檢查站,攔截值勤警車,並推翻一輛工作人員的麪包車。5月20日,平定縣檢察院以聚衆擾亂公共秩序罪和妨礙公務罪對蘇晉榮等人提起公訴。平定縣法院經審理,分別判處蘇晉榮、李鵬忠、蘇寶明、董禎4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5月15日,陽泉市個體出租司機李小軍和酒吧女服務員王巖,酒後駕車欲進入本市某家屬院時,拒不接受非典檢查,辱罵毆打執勤人員,阻礙民警執行公務。陽泉市城區檢察院於5月26日以妨礙公務罪對其2人提起公訴。陽泉市城區法院經審理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李小軍、王巖拘役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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