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寒窗苦讀,祖籍海南臨高新盈鎮的許小慧,1999年驕傲地從海口市實驗中學考上了西北名校——蘭州大學,父母自豪地笑了。然而半年後,父母卻絕望地哭了。2000年2月29日,獨子許小慧在蘭大宿捨裡死在了校保衛乾部吳敏曉的槍下。遭受失子之痛的父母風塵僕僕趕到學校,蘭州市公安局、檢察院的一紙處理意見通知卻將父母打入了萬丈深淵——許小慧被鑒定為『分裂樣精神障礙』,吳敏曉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為了討說法,父母四處告狀,走了上萬公裡路、寄了上萬封信、打了上萬個電話,然而一切都石沈大海。至今,許春依舊在四處奔波,為兒子討說法。
凌晨在宿捨說胡話 保衛乾部趕到開槍
記者從許的父母、在場學生證明稿、現場照片和蘭州市公安局與檢察院簽發的《關於對許小慧被槍擊死亡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的通知》中了解到,許小慧被槍擊身亡的主要過程。
2000年2月29日凌晨2時許,許小慧起床將床上的被褥衣物等掀翻在地,然後持一把鑰匙串上的小刀,開始大喊大叫。鬧了1個多小時,捨友梁業傳跑出宿捨找到宿捨管理員,並打電話給校保衛處。保衛處值班人員李軍等3人接報後趕到現場,讓管理員開燈,並將另外7名捨友疏散到其他宿捨。值班班長吳敏曉趕到時,小慧頭蒙一白色線褲,拿刀盤坐在床上自言自語。乾警開始給小慧做勸說工作,無效。4時許,吳敏曉打電話通知了保衛處長和小慧所在的經濟管理學院團委書記。4時半,團委書記和班主任趕到宿捨,與乾警一塊勸說。在場學生杜富歡記得當時班主任楊老師說『小慧,計算機系的老師過來了,有事咱們可以跟他們說。』杜富歡見楊老師勸了許久,小慧都沒動靜,便想開門進去看看小慧,被乾警制止了。
5時許,吳敏曉等人商定在學生起床前將小慧的刀奪下,采取的辦法就是用拖把將小慧頂在牆面後再奪刀。第一次兩把拖把頂住時,小慧大叫一聲,然後掙脫了。第二次商定用三把拖把同時頂住小慧的雙肩與胸部,吳敏曉上前奪刀。這時,宿捨的燈突然滅了,小慧大叫一聲,持刀跳下床。李軍等3名乾警嚇得退到室外,而吳敏曉因在小慧側後面沒來得及退出。小慧下床將門鎖上,吳敏曉退到了窗邊。吳敏曉一邊抵擋一邊勸說,但小慧還是胡言亂語。小慧持刀衝向吳敏曉,兩人撕扯在一起。吳敏曉掏出佩帶的『六四』式手槍,朝小慧的臀部開了一槍,小慧倒在血泊中。
期間,班主任楊老師跑到杜富歡的宿捨,要拿凳子將反鎖的門砸開,但杜富歡記得『外面另一人不同意楊老師的做法,說這樣做無濟於事。』
沒車沒押金延誤搶救 小慧大失血閉上雙眼
班主任、班長等4人立即將小慧抬到校外,坐出租車將小慧送到了蘭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急救中心。後來,小慧的班長又趕回學校找宿捨裡的同學錢。杜富歡記得『班長說醫院方面要求4000元押金,大家現在有多少錢拿多少,學校很快會給大家的。』大家當時都拿出自己身上所有的現金交給班長。然而,小慧終因失血過多,於2月29日早上7時在醫院閉上了絕望的雙眼。
蘭州只見兒子兩面 屍體只能看不能摸
2月29日上午10時許,父親許春接到學校電話通知『兒子得了急病,父母趕快來學校。』當時家裡不夠路費到蘭州,親戚幫許春買了張到西安的機票和一件大衣,許春揣著250塊錢就踏上了旅途。3月1日上午,許春到學校後,被安排在校招待所。許春預想到卻又極不願發生的噩耗傳來了。當天,許春便將噩耗告訴了妻子。3月2日中午,妻子和姐夫也趕到了蘭大。3個家屬堅決要求看看小慧的遺體,看看開槍的吳敏曉,遭到校方拒絕。3月3日,許春等3人纔在校方陪同下,在蘭州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看到了小慧的屍體。曾潔女想摸摸兒子,也遭到了拒絕。
這一別,就是整整28天。3月的蘭州是雨雪交加的冬天。這28天,中年喪子的許春和妻子的心比冰還冷,想著躺在冰櫃中的小慧,等著公檢法部門的處理意見。加上高原反應,從沒出過海南的許春等3人幾乎天天打針、吃藥。28天後,許春和妻子在蘭州市殯儀館見到了小慧最後一面。全班同學在殯儀館裡陪著兩老嚎啕大哭。
市公安局檢察院認定開槍行為屬正當防衛
3月21日,許春和妻子接到了蘭州市公安局和檢察院共同簽發的認定吳敏曉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的《關於對許小慧被槍擊死亡事件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意見的通知》。
通知中寫道,許小慧在事發時已達到『分裂樣精神障礙』程度,行為失控,以致在吳敏曉等人前往勸說並制止其行為過程中,與吳發生正面衝突時,用左膝蓋頂住吳的胸部,並持刀將吳面部、頭部及右手多處刺劃傷,其行為已嚴重侵害他人人身安全。依照法定程序對其進行『疾病診斷鑒定』,證明許小慧是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實施的侵害行為,故不負刑事責任。
吳敏曉在事發過程中,作為保衛處值班班長,及時向領導請示匯報並積極組織其他值班人員、老師疏散學生,想方設法勸說並制止許小慧的失控行為,後又為防止許本人自殺或傷害他人,與其他老師商定設法奪刀,其主觀動機和目的都是正確的。後因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遂開槍射擊,射擊時又考慮朝許的臀部開槍,這一切都是為了制止許正在繼續進行的侵害行為。許小慧死亡並非其本意。經審查吳敏曉此次使用槍支符合法律規定。
父母質疑處理意見五大疑點四處上訪
拿著這份處理意見通知書,許春氣得顫抖地說:『這裡有很多疑點』。
一是說胡話的原因。通知書上寫『現已查明:許小慧因對一女同學產生愛意,形成鍾情妄想,後逐漸嚴重,事發時已達到「分裂樣精神障礙」程度』『吳敏曉根據許的情景,懷疑其在修煉法輪功走火入魔』。許春說,小慧從小學到高中,成績一直是班上前5名,獎狀證書拿了無數個。分裂樣精神障礙和練法輪功更是無稽之談。同班同學們也沒談起過該女同學是誰?兒子唯一的煩惱就是轉系問題。小慧高考考了670多分,報的是北京理工大學,服從志願調劑,調到了蘭大經濟管理學院旅游管理專業。他不喜歡這個專業,一直想轉系讀計算機專業,但至死也沒能如願。
二是刀的問題。通知書上寫『雙手持刀並不時地揮舞著雙刀』,但通知書中只檢驗到一把刀。許春憤怒地說,在場同學都說了,這只是掛在鑰匙串上的一把小刀。更何況,照通知書上的描述,這把刀就一個成人手指這麼長,4個保衛人員都不能制伏一個帶這樣一把小刀的20歲孩子?法醫的最後鑒定是吳敏曉為輕微傷,損傷累計長度為23.6厘米。這算得上是『生命安全受到了嚴重威脅』嗎?
三是搶救問題。當時只有班主任和3名同學將小慧送到醫院急救,學校沒派車和醫務人員。到了醫院,醫院竟因沒帶押金而拒絕搶救。這個醫院是在十幾公裡外呀,班長再回來籌錢,一個多小時的流血,小慧還能活命嗎?校方連這點都考慮不到嗎?
四是死亡的地點。通知上寫明小慧是在靠窗的床中彈後跳到自己的床上,然後倒地死亡的。但是靠窗的床上並無血跡,如果是槍擊中動脈,當時就該噴血了呀。但現場看來,一大攤的血跡都是在小慧自己床上的。
五是學校給的10萬元。學校以『補助父母親生活困難』為名給了許春10萬元。但學校方強調,這不是補償,也不是賠償。
……
從此,許春和妻子就踏上了漫漫討說法之路。一個破舊的筆記本裡記載了許春3年多來走過的艱苦路程。2000年3月22日,許春帶著蘭大海南老鄉會籌來的3000元與甘肅地山律師事務所簽定了委托代理合同。許春不肯要同學們的生活費,但同學們說,這是我們的一點心意。在許春回到海南後,律師只來了一封信說『辦案的阻力很大』,就再也沒有消息了。2001年8月26日,曾潔女和小慧的妹妹來到北京告狀,在北京無依無靠的母女先後找到了60多名北大、清華、人大的海南籍學生,由他們帶路去公安部、教育部……,能去的地方都去了。最後,母女倆花光了帶去的1萬2千元,絕望地坐著火車回家了,到家時,落魄的母女倆人一共就只剩2塊錢。
返回海南之後,許春又向省人大、省高院等部門反映情況,他們對此非常重視。海南省人大專門就此致函甘肅省人大。海南省高院的答復是案件發生在甘肅,海南無權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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